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405003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功并完成股票承销工
作结束(以实际项目执行进度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
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4)在国内司法局登记,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够提供在股改及 A 股 IPO 发行方
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具备从事军工涉密咨询服务的保密管理条件,符合《军工涉密业务咨询
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投标;
(6)企业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备 20 家及以上 A 股 IPO 发行上市项目
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日期为准),且完成 3 家 A 股 IPO(主
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日期为准)上市项目;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项目主要人员要求: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 5 年内至少具有 3 家 A 股 IPO 项目成功上
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且 5 年内不
得有处罚记录;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0)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
件,购买人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获取招
标文件采用远程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的形式交纳,
并将上述需要提供的文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信箱,招标代理将在发送邮件当
日进行处理。另,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公司业务系统中注册投标人信息,系统注册进入
下方链接进行:http://user.gxzb.com.cn:80/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不影响
获取招标文件,但注册信息中要填发票信息,影响贵司开发票,且可能影响我司业务系统本
项目的后续运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9 层开标室(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9 层开标室(2)
七、其他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京仪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单位参加
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和项目时间:
(1)项目名称: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2)招标内容:
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包括京仪智能科技公司上市
所有法律服务内容。
(3)项目地点及完成时间:
项目地点:招标人地点。
项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功并完成股票承销工
作结束(以实际项目执行进度为准)。
3.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
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4)在国内司法局登记,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够提供在股改及 A 股 IPO 发行方
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具备从事军工涉密咨询服务的保密管理条件,符合《军工涉密业务咨询
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投标;
(6)企业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备 20 家及以上 A 股 IPO 发行上市项目
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日期为准),且完成 3 家 A 股 IPO(主
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日期为准)上市项目;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项目主要人员要求: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 5 年内至少具有 3 家 A 股 IPO 项目成功上
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且 5 年内不
得有处罚记录;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0)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2 月 4 日,每天 9:00-11:30,13:00-16:30
(北京时间)。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采用远程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
费用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的形式交纳,并将上述需要提供的文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
电子信箱,招标代理将在发送邮件当日进行处理。另,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公司业务系
统中注册投标人信息,系统注册进入下方链接进行:
http://user.gxzb.com.cn:80/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不影响获取招标文件,
但注册信息中要填发票信息,影响贵司开发票,且可能影响我司业务系统本项目的后续运行)。
7.标前答疑:书面方式进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9 层开标室(2)。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
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
布。
招标人名称: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大兴区广茂大街 19 号院上德时尚中心 B 座 7 层 705 室
联系人:宫经理
电话:13269023015
电子信箱:58070107@qq.com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联系人:李歆然、郭振华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4433-420、347 13720096220(李)
电子信箱: bear19851125@126.com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0206098004491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
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大兴区广茂大街 19 号院上德时尚中心 B 座 7 层 705 室
联 系 人:宫经理
电 话:13269023015
电子邮件:580701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李歆然、郭振华
电 话: 13720096220
电子邮件: bear1985112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C-24050030)
项目所在地区: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00 万元,招标人为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功并完成股票承销工
作结束(以实际项目执行进度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
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4)在国内司法局登记,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够提供在股改及 A 股 IPO 发行方
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具备从事军工涉密咨询服务的保密管理条件,符合《军工涉密业务咨询
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投标;
(6)企业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备 20 家及以上 A 股 IPO 发行上市项目
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日期为准),且完成 3 家 A 股 IPO(主
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日期为准)上市项目;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项目主要人员要求: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 5 年内至少具有 3 家 A 股 IPO 项目成功上
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且 5 年内不
得有处罚记录;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0)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30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
件,购买人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获取招
标文件采用远程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的形式交纳,
并将上述需要提供的文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电子信箱,招标代理将在发送邮件当
日进行处理。另,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公司业务系统中注册投标人信息,系统注册进入
下方链接进行:http://user.gxzb.com.cn:80/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不影响
获取招标文件,但注册信息中要填发票信息,影响贵司开发票,且可能影响我司业务系统本
项目的后续运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9 层开标室(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9 层开标室(2)
七、其他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北京京仪智能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单位参加
投标。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和项目时间:
(1)项目名称: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
(2)招标内容:
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服务选聘律师事务所项目,包括京仪智能科技公司上市
所有法律服务内容。
(3)项目地点及完成时间:
项目地点:招标人地点。
项目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成功并完成股票承销工
作结束(以实际项目执行进度为准)。
3.合格的投标人: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
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
件当事人名单(附查询记录并加盖公章);
(4)在国内司法局登记,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能够提供在股改及 A 股 IPO 发行方
面的法律服务工作;具备从事军工涉密咨询服务的保密管理条件,符合《军工涉密业务咨询
服务安全保密监督管理办法》规定;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
投标;
(6)企业业绩要求: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至少具备 20 家及以上 A 股 IPO 发行上市项目
法律服务工作经验(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日期为准),且完成 3 家 A 股 IPO(主
板、创业板和科创板,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发行日期为准)上市项目;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项目主要人员要求:拟委派的本项目负责人 5 年内至少具有 3 家 A 股 IPO 项目成功上
市法律服务工作经验,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或律师资格证,且 5 年内不
得有处罚记录;
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内容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
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0)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售后不退。
购买文件时务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人的法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2 月 4 日,每天 9:00-11:30,13:00-16:30
(北京时间)。
6.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采用远程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将购买招标文件
费用以电汇或网银转账的形式交纳,并将上述需要提供的文件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
电子信箱,招标代理将在发送邮件当日进行处理。另,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代理公司业务系
统中注册投标人信息,系统注册进入下方链接进行:
http://user.gxzb.com.cn:80/ztb/unit/login/register.jsp(注册不影响获取招标文件,
但注册信息中要填发票信息,影响贵司开发票,且可能影响我司业务系统本项目的后续运行)。
7.标前答疑:书面方式进行。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9.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9 层开标室(2)。
10.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
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本项目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
布。
招标人名称: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大兴区广茂大街 19 号院上德时尚中心 B 座 7 层 705 室
联系人:宫经理
电话:13269023015
电子信箱:58070107@qq.com
招标代理公司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联系人:李歆然、郭振华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54433-420、347 13720096220(李)
电子信箱: bear19851125@126.com
开户银行及账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0206098004491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北京神华支行
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
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京仪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大兴区广茂大街 19 号院上德时尚中心 B 座 7 层 705 室
联 系 人:宫经理
电 话:13269023015
电子邮件:5807010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22 号国兴大厦 10 层
联 系 人: 李歆然、郭振华
电 话: 13720096220
电子邮件: bear19851125@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