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集团小屯公司矿山场地及相关设施招租公告

工业集团小屯公司矿山场地及相关设施招租公告

一、招商项目情况

(一)概况介绍:沈阳铁道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业集团)所属辽阳沈铁小屯轨枕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屯公司)为盘活资产,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拟出租作业场地和设备设施(出租房屋6座,建筑面积0.31万平米;作业场地三块,占地面积5.23万平米;建筑物2项;机器设备4项),现以公开招商方式确定承租方(合作方),通过合作,解决小屯公司毛石加工、生产能力方面存在技术、设备等能力短板。

(二)合作内容:

1.出租范围及建筑面积:房屋6座,建筑面积0.31万平米;作业场地三块,占地面积5.23万平米;建筑物2项;机器设备4项。租赁范围最终以双方在土地测绘图共同确认所示边界为准。

2.经营能力:承租方需有毛石加工生产资质、设备,每年需购买小屯公司50万吨以上毛石。

3.租期:3年,无免租期。

4.年租金(含税)及缴纳方式:签订3年租赁合同,租赁底价160万元/年(含税),租金收取方式为年付上打租。水电费、采暖费由承租方按年用电估算额在缴纳租金时向工业集团小屯公司预缴,其中水电费每月结算一次,采暖费每年结算一次,多退少补。如遇到地方相关部门政策调整导致水电费、采暖费发生变化的,由承租方按照变化后的费用自行承担并支付给出租方。

5.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按30万元缴纳,在交付首年租金时一并缴纳。

6.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及缴纳方式:承租方需向小屯公司预存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210万元,在交付首年租金时一并缴纳。

7.土地使用税:承租方需按照实际租用房产及场地的面积承担土地使用税。

8.场地改造投入归属:由承租方自行投资碎石生产设备设施,出租期满后自行拆除碎石生产设备设施,并恢复租赁场地原貌。

9.消防手续办理:由承租方自行办理消防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10.电力增容情况:按现状经营无需电力增容,如增容,由承租方办理并承担相关费用。

11.房屋日常维修项目和责任主体:日常维修项目主要包括:屋面防水、外墙及附属设施、室内装饰、消防设施、给排水、供暖、电气设备设施等。在租赁前双方确认房屋状态,对房屋结构及设备设施情况进行登记,留有影像资料,无异议签认后作为租赁合同附件。承租方负责日常维修并承担费用,合同到期房屋状态良好方可接收。出租方负责主体结构维修。

12.日常监督管理:承租人如无合法理由不得限制出租方对本次招商区域外其他房屋、场地的经营创效活动;如地方政府对承租方经营业态提出要求,由承租方无条件落实并承担相应责任;明确中商人经营业态不得影响铁路运营秩序和声誉,如有影响需按铁路有关规定整改。

二、承租方资格条件

1、接受本招租公告并在中国铁路*****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注册登记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具备有效的合法经营资质,新版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信誉,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没有纳入国铁集团和集团公司招商“黑名单”,与招商人之间未发生过任何招商及有关事宜的纠纷。

4、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及国外企业参加竞商。国外企业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成立的企业机构。

5、承租方需有《水泥生产许可证》、毛石加工生产资质及设备。

三、与招租有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前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截止后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承租资格审核,经资格确认后的意向方须在收到沈交所书面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3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待项目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合作期满后返还。

2、自确定为承租方后30日内,出租方与承租方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双方进行场地及设施交接,包括但不限于确认出租标的的实际状态及水、电、气、热、物业等相关费用的欠缴情况,合同签署日期(含当天)之前欠缴的费用由出租方承担,租赁合同签署之日后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3、承租方承诺每年需至少购买小屯公司50万吨以上毛石。

四、承租方的选择

1.信息披露期仅产生1家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采取谈判方式,以承租方报价与招租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承租价格,并签订合作协议。

2、产生2家(含)以上资格审核合格的意向承租方,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对小屯公司矿山场地及相关设施对外合作项目进行网络报价,以“价高者得”原则确定承租方。

3.经资格审核并有效报价的意向承租方,按最终报价由高到低依次排列,前3名意向承租方为承租候选人,报价最高的承租方为第一承租候选人。第一候选人放弃则得分排名第二的承租方转为第一承租候选人,以此类推。

4.若第一承租候选人经结果公示,确认为承租方后,合作期内出现造假、违约或放弃承租资格,经出租方确认后,取消其承租资格。按照排名顺序,推荐第二名承租候选人为承租方,以此类推。

五、交易保证金

1、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6:00前办理意向承租登记手续,信息披露截止后由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承租资格审核,经资格确认后的意向方须在收到沈交所书面通知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交纳30万元交易保证金至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

2、交易保证金必须由意向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汇入沈交所指定账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向沈交所交纳将被视为承租资格无效)。

3、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除招租公告明确不予退还的情形外,沈交所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意向承租方一次性退还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4、成交的承租方,向沈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后,沈交所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退还交易保证金通知5个工作日内,由沈交所一次性退还成交承租方交易保证金(不计息)。

5.交易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取消承租方承租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1)承租方串通承租;

(2)承租方以他人名义、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欺诈方式参与承租的;

(3)承租方未按照沈交所交易规则参加网络竞价的;

(4)承租方未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

(5)承租方未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及未按出租方规定的合同内容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承租资格;

六、招租结果公示

招租结果公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https://zs.*****.cn)发布招租结果,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小屯公司与承租方签订《合作协议》确立合作关系。

七、履约保证金

1.承租公示结束后,承租方需在10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为30万元。

2.履约保证金的返还

合作期满后,出租方在30个自然日内向承租方按其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原账号、原渠道返还(不计息)。

3.履约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①违反国家现行合同管理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

②未按已签订的合同文件要求履行合同条款行为的。

③未按照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承租资格,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交易保证金数额的,承租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履约保证金必须由承租方银行账户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方为有效(由第三方账户向出租方交纳将被视为放弃承租资格)。

开户名: 辽阳沈铁小屯轨枕水泥有限公司

开户行: 工行辽阳融兴支行

帐 号: 071*****092********

联系人:孙麒钧

电话: 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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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辽阳,0419-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矿山 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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