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三水好帮手智慧园-配套规划路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佛山三水好帮手智慧园-配套规划路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招标/资审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发布
投资项目代码 | ||||
投资项目名称 | 佛山三水好帮手智慧园-配套规划路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三水好帮手智慧园-配套规划路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三水好帮手智慧园-配套规划路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锦福路及县道X527 |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全部来源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区财政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1、锦福路:拆除10kV铁塔3座、电杆1条、电缆分接箱1台、架空线路660米,新建自动化开关箱1台,敷设高压管线约667米。2、县道X527:拆除10kV铁塔2座、电杆1条、户外断路器1台、架空线路130米,新建自动化开关箱1台,敷设高压电缆约200米。具体工程内容以招标施工图纸以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 |||
招标内容 | 本项目为佛山三水好帮手智慧园-配套规划路10kV及以下电力线路迁改工程,工程内容为: (1)拆除部分:拆除10kV铁塔5座,拆除10kV电杆2条,拆除10kV架空线路LGJ-70路径长130米,10kV架空线路LGJX-240/30路径长220米,拆除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300/424米,拆除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70/190米,拆除10kV朗西线1号临时公用电缆分接箱1台,10kV朗西线2号公用电缆分接箱1台。 (2)新建部分:新建8间隔自动化开关箱2台,新建防外破智能监控装置3套,新建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300/895米,新建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120/150米,新建高压电缆ZRYJV22-8.7/15kV-3×70/576米,新建1层2列埋PE管175米、2层3列埋PE管110米、2层4列埋PE管90米、3层4列埋PE管110米,新建1层2列埋涂塑钢管(全包封)110米、2层3列埋涂塑钢管(全包封)12米、3层4列埋涂塑钢管(全包封)35米,新建2线顶管140米、6线顶管90米、12线顶管90米,新建户外自动化开关箱基础、围栏、操作平台各2座。 | |||
工期(交货期) | 120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5,213,351.65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 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 电力设施许可证。 注:①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或《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文件规定的按其执行。【投标人所具备的资质延续已经核准通过但未能取得新的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的,可提供原资质证书复印件,且还应提供:①国家(省)住房城乡建设部(厅)官方网站的企业资质延续名单截图或打印件;②核准公告官方网站网址链接,证明企业资质延续核准通过,否则不予认可】。 ②资质证书有效期已满的企业应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规定及时申请换领相应资质证书。 2.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名,且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2.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2.3 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2.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2.6 除非另有规定和说明,本招标文件(含招标公告)中的“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4.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的要求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5.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中办理登记并获得对应行业的建筑行业诚信档案。[企业类别为:施工类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5.1 √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的考评等级为 D 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以资格审查当天的查询结果为准)。(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5.2 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在联合体各方中,属于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的,需提供。)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6.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电力工程或电气工程相关 相关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按其注册所在地政策要求提供方为有效。),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 6.2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6.3 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6.4 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2023年7 月至 2023年12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6.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工程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工程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如本工程项目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专职安全人员 1 名(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拟派),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综合类(C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可提供所在省份相关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 6 个月,即 2023 年7月至 2023 年12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为准。 8.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要求) 8.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处所指的“冻结”,是指被“冻结”的财产影响到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履约能力。其中财产被全部冻结的,应当不具备投标资格;财产被部分冻结但不影响投标人对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具备投标资格)。 8.2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投标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8.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此处“骗取中标”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8.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 8.5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8.6 根据《佛山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等10部门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制度改革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对尚处于限制投标期内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本项目资格要求对投标人业绩无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https://jy.ggzy.foshan.gov.cn/TPBidder/login.aspx)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28日9时30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年02月 28日9时30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成功上传。 本次招标采用远程解密方式组织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会。投标人如到场参与开标会的,其参加开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本工程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解密开始时间以开标现场招标(或招标代理)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点击【开始解密】按钮的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在解密时间开始后60 分钟内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对本工程的电子投标文件完成解密工作。 投标人应在本工程投标截止时间后密切关注佛山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本项目远程解密界面信息,并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操作,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采用远程解密方式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 |
开标时间 | 2024年2月28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地点 |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水分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同福路10号区行政服务中心大院2号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三水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佛山市) | |||
招标人 | 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河口车仔路18号行政服务中心510 | |
招标人联系人 | 蒋工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东建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27楼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萧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7-******** | |
招标监督机构 | 佛山市三水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 联系电话 | 0757-********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1.工程交易编码:GC2024(SS)WZ0005 2.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3.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5.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采用现金或投标担保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6.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7.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评定分离办法。 8.异议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西南百达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部门电话:0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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