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各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责任告知书

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致各市场主体疫情防控责任告知书

全县各市场主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强化各类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现将疫情防控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禁止堂食规定

抵边乡镇(勐腊镇城区、勐仑镇、瑶区乡、象明乡除外)禁止一切聚集性用餐活动,所有餐饮服务单位暂停提供现场就餐,一律采取外卖或打包外带的方式提供餐饮服务。非抵边乡镇严格按照《勐腊县餐饮行业疫情防控期间堂食管理操作指南》执行,督促就餐人员做好防护措施,不得接待群体性聚餐活动(婚宴、生日宴请等)。

二、加强经营场所防控管理

全县餐饮单位、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严格执行人员测温、扫码、戴口罩入店(场),在扫码过程中发现健康码异常和来自高、中风险区域(国家)的人员要及时予以制止入店,并上报有关部门;加强经营场所、操作环境及设施设备的清洁消毒频次,并做好记录备查,保证室内通风,主动引导顾客不聚集,不逗留;加强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上岗必须佩戴口罩。

三、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餐饮服务单位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食品采购索票索证、进货查验。坚决禁止在餐饮服务环节购买和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来源不明的肉类、水产品及其他食品原料。规范加工与供餐,各种菜肴必须烧熟煮透,不得经营以进口冷链食品为原料的生食类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加工和存放,处理生制食品的工用具应当经过充分消毒后才可盛放或加工熟食,避免交叉污染。

四、严格落实冷链食品追溯管理责任

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经营生鲜、冷冻畜禽肉类、水产品单位及储存场所要严格落实食品追溯制度,加强进货索证索票管理,建立出入库台账;经营进口冷链食品单位必须严格落实“三专、三证、四不”及进货查验制度,做好重点人员、场所的核酸检测,严格执行进口冷链食品未粘贴“云智溯”二维码不得上市销售规定。

五、严格落实药店疫情防控管理

各药店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入店(场)。即日起,暂停销售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类等“一退两抗”药品,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六、禁止违法违规交易野生动物

市场、超市等各市场主体禁止非法贩卖、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

七、严格遵守价格管理规定

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定价原则,严禁哄抬价格、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相互串通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八、做好重点人群健康监测

各市场主体负责人要按照《关于调整重点人群新冠病毒核酸采样原则的通知》文件要求,有序组织员工进行核酸检测,并做好登记备案。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一律禁止经营、上岗,每日对员工健康状况进行登记,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报告并就医。

本提醒告知书发出后,各市场主体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知要求,积极开展自查整改,进一步规范自身行为,对经提醒告知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我单位将依法予以处罚。再次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建议大家不聚会、不聚餐,保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一米距离等良好习惯,积极遵守各项疫情防护措施,共同维护好社会秩序。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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