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勐腊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2022年度勐腊县市场监管领域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 制定计划任务部门名称 | 计划任务名称 | 检查对象 | 抽查比例/户数 | 任务时间 | 检查方式 | 制定依据 | 实施检查层级 | 备注 | |
抽查领域 | 抽查事项 | |||||||||
1 | 勐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2年市场主体 登记信息和公示 信息不定向抽查 | 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 使用情况的检查; 2.名称规范使用情况的检 查; 3.经营期限的检查; 4.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 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 检查; 5.住所(经营场所)的检 查; 6.注册资本实缴情况的检 查;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 职情况的检查; 8.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 身份真实性的检查; 9.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 查; 10.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个体户、农民 专业合作社 | 全省存续农 民专业合作 社抽查比例 不低于3%, 个体户抽查 比例不低于 1% | 2022年7月---11月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核查 |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 二十二条; 2.《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 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3.《电子商务法》第十五 条; 4.《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 例》第四十条、第四十四 条、第四十八条 | 县级 | |
2 | 市场监管 | 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明码标价情况及其他价格行为的检查 |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其他经营单位 | 管辖区内不少于5户 | 2022年7月---11月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 县级 | ||
3 | 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 | 1% | 2022年7月---11月 | 实地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 一十条; 2.《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 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县级 | ||
4 | 一般风险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风险等级为A、B、C级的食品销售者(上年度风险分级评定的) | 1% | 2022年7月---11月 | ||||||
5 | 网络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入网食品销售(新备案) | 1% | 2022年7月---11月 | 网络检查、实地核查 | |||||
6 | 食用农产品市场 销售质量安全检 查 |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检查 | 食用农产品销售企(含 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其他销售者 | 1% | 2022年7月---11月 | 实地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 一十条;2.《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 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 县级 | ||
7 | 特殊食品销售监 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监督检查 | 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者 | 1% | 2022年7月---11月 | 实地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2.《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等;3.《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县级 | ||
8 |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 监督检查 | 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销售 者 | 1% | 2022年7月---11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2.《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
9 | 保健食品销售监督检查 | 保健食品销售 者 | 1% | 2022年7月---11月 |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四条;2.《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 |||||
10 | 网络平台入户餐 饮服务单位 | 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 活动 | 网 络 平 台 入 户 餐饮服务单位 | 按比例为大 于百分之1 (≥1%) | 2022年7月---11月 | 实地检查、网络检查、书面检查 | 《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 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36号) | 县级 | ||
11 | 勐腊县财政局 |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 | 1、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真实、完整检查。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等会计主体 | 按省财政厅相关文件通知确定比例/户数 |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开展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 县级 | |
12 | 2、会计核算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检查。 | 《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 | ||||||||
13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检查 | 密切配合《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突出采购需求管理、绩效管理等改革要求。 |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按省财政厅相关文件通知确定比例/户数 | 根据省财政厅统一部署开展 | 自查及现场检查相结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九条 | 县级 | ||
14 | 勐腊县发展和改革局 | 对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随机抽查 | 对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开展随机抽查 | 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 | 不少于6个2021年度试验区行政审批局审批、核准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 2022年11月30日前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招标投标条例》 | 县级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15 | 勐腊县公安局 | 保安从业单位及其保安服务活动情况的监督检查 | 保安服务公司许可、保安服务公司分公司注册登记、保安服务跨区域经营单位及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保安从业单位开展保安服务经营及保安员管理、培训、制度落实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 保安公司 | 1户 | 2022年8月-11月 | 实地检查 |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 管理条办法》 | 县级 | |
16 | 爆破作业单位检 查 | 民用爆炸物储存情况,爆破作业单位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爆破作业单位作业情况 | 营业性和非营 业性爆破作业 单位 | 10% | 2022年8月-11月 | 实地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 条例》 | 县级 | ||
17 | 勐腊县交通运输局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交通运输企业、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检查 | 交通运输企业、 建设项目 | 不设抽查比例 | 2022年3月—11月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 | 县级 | |
18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高速公路服务设施检查 | 公路服务设施经营管理单位 | 不低于30% | 2022年3月—11月 | 现场检查、 实地核查、 日常巡查 | 《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第三十五条 | 县级 | ||
19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水路运输经营资质及保持状况、经营活动和经营行为检查 | 水路运输经营者 | 不低于30% | 2022年3月—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三十四条、第三十八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第四十条、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二条 | 县级 | ||
20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建设程序执行、招标投标管理、信用管理、合同履约管理检查 | 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和从业单位 | 不低于10% | 2022年3月—11月 | 现场检查、 书面检查、 网络监测 | 《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第五十九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条,《公路建设市场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九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条,《公路建设市场督查规则第十条 | 县级 | ||
21 | 县教育体育局 | 民办学校办学情况抽查 | 民办学校招生、办学情况检查 | 2021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的、已成立的民办学校 | 10所 | 2022年3-8月 | 现场检查、书面检查 | 《云南省民办教育机构管理办法》第五章 机构年检 | 县级 | |
22 | 勐腊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 | 食盐的定点批发企业 | 对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渠道的检查,保存采购销售记录的检查,销售食盐范围的检查,聘用人员的检查 | 食盐的定点批发企业 | 20%/2户 | 2022年8月前 | 现场检查 | 《食盐专营办法》相关条款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3 | 重点用能工业企业 | 工业企业节能监督检查 | 全县年综合能耗5000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工业企业 | 100%/2户 | 2022年9月前 | 实地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3号(2016年)相关条款 | 县级组织实施检查 | ||
24 | 勐腊县林业和草原局 | 木材经营加工 | 检查木材来源是否合法; 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是否设立木材购销台账; 应施检疫植物及产品是否检疫等事项。 | 勐腊县辖区内木材经营加工企业 | 不低于20% | 2022年3月至12月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云南省木材经营管理暂行规定》《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 | 县级 | |
25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情况 | 勐腊县辖区内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企业及个人 | 不低于10% | 2022年3月至12月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林木种子条例》 | 县级 | ||
26 | 勐腊县农业农村局 | 生猪屠宰管理监督检查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执行国家规定的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的情况,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情况,处理肉品品质检验不合格生猪产品的情况 |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 | 3% | 2022年3月-12月 | 实地检查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 | 县级 | |
27 |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 | 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 | 种养殖基地、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 3% | 2022年3月-12月 | 实地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七十四条 | 县级 | ||
28 | 勐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职业培训 | 服务场所明示事项(营业执照、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监督机关、监督电话、民办培训学校等许可证)执行以及民办培训机构章程或管理制度、账务管理制度健全等情况,台账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 县属民办培训学校 | 10% | 2022年11月30日前 | 实地检查和书面检查 | 法律依据:《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 | 县级结合监管实际开展检查 | |
29 | 县商务局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 | 1.《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及相关准入要件完备情况;2.是否建立油品购销和出入库管理台账制度;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日常检查制度、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等落实情况。 | 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 | 2022年3月-11月 | 1% | 实地检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19〕42号)、《商务部关于做好石油成品油流通管理“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通知》(商运函〔2019〕659号、《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13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石油成品油流通行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商办消费函〔2020〕439号)。 | 县级 | |
30 | 汽车销售及其相关服务活动检查 | 汽车销售行为合规检查 | 汽车销售经销商 | 3% | 2022年3月-11月 | 实地检查 |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7年第1号)第二十九条 | 县级 | ||
31 | 州生态环境局勐腊分局 | 勐腊县辖区内污染点源污水、废气、噪音、固废、辐射等环保执行情况。 | 1、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建设项目验收执行情况;2、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3、排污许可证情况;4、污染物达标情况等。 | 至少对本行政区重点、简化持证排污单位的30%进行抽查 | 30% | 2022年3月-11月 | 现场检查、网络检查 | 县级 | ||
32 | 勐腊县统计局 | 国家常规统计调查 | 1.调查对象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2.调查对象依法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情况; 3.调查对象依法建立并执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4.调查对象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5.调查对象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6.调查对象遵守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统计调查制度情况。 | 一套表调查单位 | 检查10户调查对象 | 2022年3月-11月 | 现场检查 | 中央《意见》、《办法》、以及《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国家统计局令第28号) | 县级 | |
33 | 勐腊县卫生健康局 |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 | 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接种管理 、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疫情控制、消毒隔离措施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等情况。 | 县辖区内医疗机构 | 县辖区内总数的2% | 2022年3月至 11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三十五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三十三条、三十四条等。 | 县级统一抽取检查对 象,县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34 | 医疗卫生监督检查 | 1.对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执业登记和校验进行检查; 2.对医疗机构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 | 县辖区内医疗机构 | 县辖区内总数的2% | 2022年3月至 11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六条第二款;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等。 | 县级统一抽取检查对 象,县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35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 1.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2.按照批准的类别和项目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工作的情况;3.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质情况;4.开展母婴保健技术的管理情况等 。 | 县辖区内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 | 县辖区内总数的10% | 2022年3月至 11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 | 县级统一抽取检查对 象,县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36 | 放射诊疗机构监督检查 | 1.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等情况;2.放射诊疗规章制度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等制度的落实情 况;3.健康监护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4.放射事件调查处理和报告情况。 | 县辖区内放射诊疗机构 | 县辖区内总数的5% | 2022年3月至 11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等。 | 县级统一抽取检查对 象,县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37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 | 1.抽查游泳、住宿、沐浴、美容美发等场所卫生管理情况;2.抽查顾客用品用具、水质、空气以及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质量;3.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 | 县辖区内公共场所 | 县辖区内总数的2% | 2022年3月至 11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第十条、第十二条;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三十一条等。 | 县级统一抽取检查对 象,县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38 | 供水单位监督检查 | 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检查: 1.持有卫生许可证情况;2.水源卫生防护情况;3.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情况;4.供管水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情况;5.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情况;6.水质消毒情况;7.水质自检情 况;8.制度建设;9.农村水厂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二次供水单位监督检查:1.二次供水设施防护及周围环境情况;2.二次供水储水设备定期清洗消毒情况;3.水质自检情况;4.供管水人员持有效体检合格证明情况; 5.供管水人员经卫生知识培训情况;6.制度建设、7.输配水设备应索取卫生许可批件;8.二次供水纳入监督协管服务情况。 | 县辖区内供水单位 | 县辖区内总数的20% | 2022年3月至 11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三条第一款、第六条、第九条 、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等。 | 县级统一抽取检查对 象,县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39 | 学校卫生监督检查 | 1.抽查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 、传染病防控、学校饮用水以及学校内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情况;2.抽查教室采光照明和水质;3.开展学校卫生综合监督评价。 | 县辖区内学校 | 县辖区内总数的2% | 2022年3月至 11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 《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等。 | 县级统一抽取检查对 象,县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40 |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监督抽查 | 1.用水符合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情况;2.使用的洗涤剂 、消毒剂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情况;3.消毒后的餐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情况;4.出厂的餐饮具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情况;5.出厂的餐饮具按规定在独立包装上标注相关内容情况。 | 县辖区内餐饮具消毒服务机构 | 县辖区内总数的10% | 2022年3月至 11月 | 现场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二款; 《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工作规范 》(国卫办监督发〔2015 〕62号)第二条、第四条 、第六条、第七条等。 | 县级统一抽取检查对 象,县级随机选派人员实施检查 | ||
41 | 勐腊县消防救援大队 | 公示信息检查(重点检查事 项) | 检查对象信息检查 |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内所有单位 | 1.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按单位总数分为12个月进行抽查,保证每年至少抽查1次,年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检查率为100%;2.名录库中其他单位(一般单位、小场所、其他场所)的抽查比例依据辖区情况而定,原则上不大于监管对象库总数的5%。 | 2022年1月-12月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条;《云南省消防条例》第五条、第十条;《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20号)第十一条 | 各县(市、区)大队级消防救援机构 | |
42 | 检查人员信息检查 | 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内所有单位 | 各县(市、区)大队级消防救援机构 | |||||||
43 | 公示信息检查(一般检查事 项) | 检查对象信息检查 | 消防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小场所 | 各县(市、区)大队级消防救援机构 | ||||||
44 | 检查人员信息检查 | 消防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一般单位、小场所 | 各县(市、区)大队级消防救援机构 | |||||||
45 | 勐腊县烟草专卖局 | 烟草制品经营 | (一)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使用情况监管内容: 1、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和有效期限经营的情况; 2、是否按要求亮证经营; 3、出现相关情形时是否及时重新申领; 4、许可证登记信息发生改变时是否及时申请变更; 5、许可证到期前是否按时申请延续; 6、是否涂改、伪造、变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7、是否非法转让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8、是否及时提出停业、恢复营业、歇业、补办申请; 9、是否出现责令变更、撤销、撤回、注销、收回等法定情形; 10、其他与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使用有关的事项 (二)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情况监管内容: 1、是否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地址从事烟草制品零售业务; 2、是否存在从当地烟草公司以外的渠道购进烟草制品的行为; 3、是否存在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霉坏变质的烟草制品、无合法进口来源证明的烟草制品行为; 4、是否存在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批发烟草制品违法行为; 5、是否存在无烟草专卖品准运证运输烟草专卖品违法行为; 6、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草制品行为; 7、是否通过自动售货机、信息网络等渠道销售烟草制品; 8、其他与从事烟草制品零售经营活动有关的情况。 | 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零售户 | 20% | 全年累计开展4次(每季度开展1次),即第1次(2022年01月11日至2022年03月31日)、第2次(2022年04月01日至2022年06月30日)、第3次(2022年07月01日至2022年9月30日)、第4次(2022年10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 现场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县级 | |
46 | 勐腊县应急管理局 | 危险化学品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经营安全情况检查 | 县级登记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加油站)按照3%比例抽取 | 3% | 2022年1月-12月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县级 | |
47 | 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工贸行业企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 经营安全情况检查 | 全县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按照3%比例抽取 | 3% | 2022年1月-12月 | 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 县级 | ||
48 | 勐腊县水务局 | 水利工程安全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1-2件 | 2022年1—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49 | 水利工程检查 | 对利用堤顶、戗台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5% | 2022年4月-9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50 | 水利工程检查 | 对坝顶兼做公路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5% | 2022年4月-9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51 | 水利工程检查 | 对水利工程采用没有国家技术标准新技术、新材料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市场主体 | 5% | 2022年4月-9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52 | 水利工程检查 | 对已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10% | 2022年1—9 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对“十四五”期间审 批项目进行抽查 | |
53 | 水利工程检查 | 对占用农业灌溉水源、灌排工程设施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10% | 2022年3—9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农田水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54 | 水利工程检查 | 对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渔塘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5% | 2022年2—9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55 | 水利工程检查 | 对水工程运行和水工程安全活动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 5% | 2022年2—9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56 | 防汛检查 | 对防汛抗洪工作的行政检查 | 对全州已建中小型水库共193座 | 5% | 2022年6—10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云南省防洪条例》 《云南省抗旱条例》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57 | 招投标检查 | 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管 理市场主体 | 1-2件 | 2022年1—11 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58 | 取用水检查 | 对单位取用水行为的行政检查 | 省级发证取水户及重点取用水户 | 2% | 2022年3—9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云南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4号)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59 | 水利工程质量检查 | 水利建设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的行政检查 | 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 | 1-2件 | 2022年1—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60 | 水土保持检查 | 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及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 生产建设单位 | 5% | 2022年3—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61 | 涉河活动检查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有关活动(不含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5% | 2022年3—9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62 | 河道采砂检查 | 对河道采砂的行政检查 | 河道采砂市场主体 | 5% | 2022年3—9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63 | 洪水影响评价检查 | 对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非防洪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2021年度许可的非防洪建设项目的各类市场主体 | 5% | 2022年10—11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关于加强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工作的通知》(水汛〔2017〕359号)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64 | 涉河项目检查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行政检查 | 西双版纳州水利局2021年度许可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各类市场主体 | 5% | 2022年3—6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65 | 城市供水工程检查 | 对投入使用的城市供水工程的行政检查 | 各类市场主体 | 10% | 2022年3—9月 | 实地核查 书面检查 | 《昆明市城市供水用水管理条例》 | 县(市)级组织实施检查 | ||
66 | 勐腊县交通运政管理所 | 交通运输行业监管 | 道路运输企业资质和经营情 况、车辆和从业人员资质检 查 | 道路运输企业 | 不低于10户 | 2022年3月—11月 | 书面检查、 实地核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 输条例》第十条、第二十 四条、第三十九条,《云 南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 条、第七条、第八条 | 县级 | |
67 | 勐腊县自然资源局 | 测绘 | 资质核查 | 测绘资质单位 | 5% | 2022年1月-12月 | 实地检查 | 县级 | ||
68 | 勐腊县文化和旅游局 | 娱乐场所 |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 娱乐场所经营单位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 3月-12月 | 实地检查、现场检查 |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娱 乐场所管理办法》 | 县级 | |
69 | 互联网上网服务 营业场所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情况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 3月-12月 | 实地检查、现场检查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 所管理条例》 | 县级 | ||
70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艺术品经营单位经营情况检查 | 艺术品经营单位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 3月-12月 | 实地检查、现场检查 |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 | 县级 | ||
71 | 旅行社场所 | 旅行社检查 | 旅行社经营单位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 3月-12月 | 实地检查、现场检查 | 《旅行社条例》(国务院 令第550号)《导游人员 管理条例》 | 县级 | ||
72 | A级旅游景区 | A级旅游景区检查 | A级旅游景区经营单位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 3月-12月 | 实地检查、现场检查 | 《旅游法》《风景名胜区管理暂行条例》 | 县级 | ||
73 | 电影发行、放映 | 电影发行、放映单位监管检查 | 电影发行、放映经营单位 | 全年抽查比例不低于5%,每年至少一次 | 3月-12月 | 实地检查、现场检查 | 《电影管理条例》 | 县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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