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背景下公路建设项目结构化数据管理与电子文件智能化利用研究DZWJ-1标段科研课题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大数据背景下公路建设项目结构化数据管理与电子文件智能化利用研究DZWJ-1标段科研课题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数据背景下公路建设项目结构化数据管理与电子文件智能化利用研究DZWJ-1标段科研课题研究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SJ-******GL-*********
1.招标条件
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的批复》(鄂发改审批服务〔2022〕148号)批准建设,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新港高速公路双柳长江大桥及接线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鄂交函〔2022〕150号)批复了本项目初步设计。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北交投双柳长江大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双柳长江大桥大数据背景下公路建设项目结构化数据管理与电子文件智能化利用研究科研课题研究服务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鄂州市。
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于新洲区刘大房湾附近,与拟建的武汉都市区环线高速公路黄陂至新洲段对接,路线向南跨越问津大道,走安仁湖东侧,过涨渡湖东侧,上跨在建的新港江北铁路,在挖沟村东侧跨越长江后进入鄂州市,向南跨七迹湖,止于华容区柴汤村附近。项目路线全长35.043km,其中长江大桥主桥长1.430km。主线拟设桥梁32座,其中特大桥9座,互通式立交7处。主线采用设计速度120km/h的高速公路标准建设。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一Ⅰ级。项目总工期48个月,概算约159.78亿元,建安费约119.97亿元。主桥为主跨1430m双塔单跨双铰钢箱梁悬索桥;主缆跨度布置为(430+1430+430)米,边主跨比0.301,矢跨比采用1/9。全桥共设两根主缆,主缆横向间距43.2m;加劲梁采用整体式钢箱梁,主梁全宽50.5m;主塔塔身高约212m,采用门式混凝土塔;北岸锚碇采用圆形地下连续墙基础重力锚,南岸锚碇采用天然开挖重力式锚碇。大桥北岸锚碇采用外径85m、壁厚1.5m的圆形地下连续墙基础,地连墙嵌入中风化泥质粉砂岩约8m,总深度为61m。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大数据背景下公路建设项目结构化数据管理与电子文件智能化利用研究科研课题研究服务工作,完成本项目全部研究成果的汇总、验收结题等工作,并协助招标人完成研究成果的应用以及招标人交办的其它相关事宜。主要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开展公路建设项目工程项目管理数据结构化与电子文件、档案管理现状调研;(2)开展主数据模型研究;(3)开展工程档案信息化模式研究;(4)建立电子文件智能化利用新模式;(5)形成如下相关规范、标准:公路工程项目主数据管理规范、公路工程项目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元数据规范、公路工程项目电子文件及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设规范、公路工程项目业务系统及电子文档归档标准数据接口规范;(6)主要研究成果在公开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7)建设一套全过程实现与业务系统数据的有效传输、共享,基于人工智能深度检索的电子档案管理与利用系统(1套)。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标段名称为:DZWJ-1标段。
计划工期:453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1-31
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
2.3其他:具体服务开始以招标人通知的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段。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个投标人的情形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23日 09时3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7.评标办法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湖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hubei.gov.cn)、湖北交投电子采购平台 (http://ec.hbittz.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交投双柳长江大桥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双柳街道星谷大道姚家淌村
地址:
武汉市硚口区硚口路160号武汉城市广场写字楼19层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人:
肖先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24年01月30日
附录:

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资质最低要求

DZWJ-1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并在“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6、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7、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8、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要求。

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业绩最低要求

DZWJ-1

近5年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信息化系统的开发服务项目或科研项目。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已承担完成或已承担未完成的项目都填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中),并在本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在填报上表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附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或计划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业绩指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还需附能体现其指标内容项目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或甲方证明作为依据。如为联合体业绩,同时应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

3、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或计划书或合同签订批准日期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合计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5、单个合同包含多项科研课题的,按一项业绩予以计算。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7、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标段

人员

最低数量

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DZWJ-1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职称(副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信息化系统的开发服务项目或科研项目。

技术负责人

1

高级职称(副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信息化系统的开发服务项目或科研项目。

注:1、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并在“主要人员简历表”后附相应证明材料。

2、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3、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以下材料为依据: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或计划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条件的指标内容或任职情况的,则需附能体现上述指标内容或任职情况的项目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或甲方证明作为依据。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或计划书或合同签订批准日期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合计应满足主要人员要求。

5、上述要求与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主要人员简历表”注的内容不一致的,以上述要求为准。

6、投标人必须按照上述要求填报相应的表格,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以证明其符合相应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信誉最低要求

DZWJ-1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本表中“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上述信誉要求。

附录5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评审因素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1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不能正常打开

2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名称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

3

投标文件的签署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4)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未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印章。

4

投标保证金

采用现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汇款单位必须与投标人一致;

3、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本次投标的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名称(可简写)。

采用电子银行保函、电子担保保函、电子保险保单方式(以下简称保函、保单)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不符合以下任一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1、递交截止时间(到账时间):同本标段投标截止时间;

2、金额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3、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栏目中上传的电子保函或保单载明的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

5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报价清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信誉情况承诺函)、主要人员简历表、技术建议书。

6

联合体投标人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3名;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

7

报价唯一

一份投标文件有多个报价(指投标一览表中的报价)

8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未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9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无效

10

资质条件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证明材料应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件的彩色扫描件(各项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3)对于法人发生重组或变更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附有法人重组或变更时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变更时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副本变更记录扫描件。

(4)投标人应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中如实列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情况。

(5)招标文件接受联合体投标时且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分别填写“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关联企业情况”,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11

业绩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业绩应满足以下要求:

近5年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的高速公路信息化系统的开发服务项目或科研项目。

(2)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应附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或计划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上述材料应能完整反映出业绩最低要求中要求的相关业绩指标,如果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无法表明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建设规模或技术指标,则还需附能体现其指标内容项目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或甲方证明作为依据。如为联合体业绩,同时应附载明承担任务的联合体协议书。

(3)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或计划书或合同签订批准日期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业绩合计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要求。

(5)单个合同包含多项科研课题的,按一项业绩予以计算。

12

主要人员

1、主要人员不满足以下最低要求,均属于重大偏差:

项目负责人:1名,高级职称(副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信息化系统的开发服务项目或科研项目。

技术负责人:1名,高级职称(副研究员、副教授、高级工程师),近5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至少承担过1个高速公路信息化系统的开发服务项目或科研项目。

2、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应提供拟投入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彩色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以下材料为依据: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或计划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如上述材料中未体现资格审查条件的指标内容或任职情况的,则需附能体现上述指标内容或任职情况的项目验收证书或鉴定证书或甲方证明作为依据。业绩认定时间以项目立项文件或任务书或计划书或合同签订批准日期为准,近5年指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若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合计应满足主要人员要求。

13

信誉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投标人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权作出处罚的部门作出取消在湖北省交通建设市场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湖北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4)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近三年”是从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的3年,以有效的判决书生效的时间为准,同一案件有多份判决书的以时间在后的为准);

(6)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7)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按给定格式和内容提供《信誉情况承诺函》的。

14

投标人身份

投标人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投标价格

投标人的报价或算术错误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如有)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16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2)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标应当被否决。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备注:

标签: 服务招标 数据管理 课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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