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门地区火灾防控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天安门地区火灾防控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安门地区火灾防控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30日 15:4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5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2月21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东侧大方饭店5层第5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0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闫小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10-********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鼎兴大厦A座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10-******** |
项目概况
天安门地区火灾防控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2-21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210*********-XM001
项目名称:天安门地区火灾防控预警系统运行维护服务
预算金额:10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9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次项目需求主要包括两个部分:
1、天安门地区火灾防控预警系统运维管理体系建设;
1.1应完善服务内控制度即服务质量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自身实际的运维管理标准及应用制度;
1.2建设IT运营维护管理平台,采用标准的IT运维管理流程,提供准确、详尽、专业的报告制度;
1.3通过客观分析运维过中出现的各种障碍及问题,为天安门地区信息化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2、天安门地区火灾防控预警系统正常运行保障服务。
2.1一般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的运维管理;
2.2防病毒服务;
2.3办公区域内设备及软件巡检普查;
2.4提供符合实际天安门地区火灾防控预警系统的服务响应水平及质量保障;
2.5信息化资产管理;
2.6保证下列子系统正常运行及数据更新:风险防控子系统、预警发现子系统、灭火处置子系统、事后分析子系统、平台管理子系统、移动终端子系统、门户管理子系统;
2.7保证重点建筑三维模型的正常使用及数据完整、数据更新;
2.8保证火灾探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定期清理养护;
2.9保证机房设施(含服务器、防火墙、网络设备、防雷设备等)的正常运行及定期养护;
2.10保证控制中心设备(含电脑及大屏幕)正常运行及定期养护;
2.11保证燃气探测设备的正常运行及定期清理养护。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2.2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服务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1-31 至 2024-02-05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2-21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客站南广场东侧大方饭店5层第5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管理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政府采购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标(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线上免费获取招标文件,请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投标),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办理CA认证证书、进行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注册绑定,并认真核实数字认证证书情况确认是否符合本项目电子化采购流程要求。
CA认证证书服务热线:010-********
技术支持服务热线:010-********
2.1办理CA认证证书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查阅 “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CA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
2.2注册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操作指南”—“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
2.3驱动、客户端下载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
供应商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工具下载”—“投标文件编制工具”下载相关客户端。
2.4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天安门地区管理委员会(本级)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44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5号院鼎兴大厦A座11层
联系方式:冯一桓、侯镇西,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冯一桓、侯镇西
电 话: 010-********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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