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度省级农田建后管护试点项目服务机构单位的公告
关于公开遴选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度省级农田建后管护试点项目服务机构单位的公告
为加强农田基础设施管护工作,巩固农田建设成果,确保持续发挥效益,我局拟委托第三方开展龙华区2023年度省级农田建后管护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服务单位。为确保按质按量完成工作,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度省级农田建后管护试点项目
二、项目管护面积:1万亩
三、项目资金:80万元(省级管护资金标准为80 元/亩)
四、公告期限:2023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7日
五、委托单位:海口市龙华区农业农村局
六、服务内容:
(一)管护范围:以 2011 年以来建成并上图入库的高标准农田为重点,现代农业园区(基地)和种植率较高的规模农田优先纳入管护。
(二)管护内容:田间渠系工程、田间排水工程、输配水管道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设施维修和养护,使其恢复正常使用状态;田间机耕道路维修和养护,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修复;公示标志标牌及配套设施维护。
七、服务标准:沟渠无堵塞、无遮塞、无杂草、无遮掩、沟渠堤列无损坏滑坡、塌陷,沟底无淤泥,草皮护坡整洁、干净;配套建筑物(桥、涵、闸、渡槽、排放水口等设施设备)。无损坏、无堵塞、无遮塞、无遮掩、无乱改造、无安全隐患;田间路、机耕路路面无坑凹、耕地不侵占、路旁无堆土粪、无堆柴草杂物、无垃圾、无人畜损坏。
八、实施时间:管护分三个阶段,共 10 个月。第一阶段“强化管护期”3 个月,主要进行排灌沟渠、田间路(机耕路)、桥(涵) 等基础设施的清杂、清表、清淤,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工作;第二阶段“巩固管护期”3 个月,主要对基础设施管护查遗补缺、核验管护效果等;第三阶段“日常巡护期”4 个月,主要对基础设施日常巡查,发现故障及时解决,并使设施保持良好状态。
九、报价单位要求:
(一)实施主体资格与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开展与本工作相关的工作经验。
(二)比选材料要求
必须提交材料:报价函、上述实施主体资格与资质要求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如系授权委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业绩(业绩汇总表、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九、遴选办法:
根据提供的资质、业绩、信誉、报价等进行综合比较、择优确定,有相关工作经历的单位优先考虑。
九、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遴选标准及相关要求
(一)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7日17:30;
(二)报名材料提交地点:海口市龙昆北路19号(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政府4号楼301办公室)。
(三)联系人:黄琛。
(四)联系电话:0898-********。
(五)相关要求:报名单位应以纸质材料装袋并密封现场提交,不接受邮寄、邮件等,逾期不接受报名材料。报名单位须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候选资格。
十、公示方式:遴选结果将在海口市农业农村局网上公示。
附件:
报价函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管护面积 | 报价单加(元) | 报价合计(元) |
海口市龙华区2023年度省级农田建后管护试点项目 | 10个月 | 1万亩 |
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 期:年月日
标签: 省级农田建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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