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铁口岸中转缓冲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铁口岸中转缓冲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铁口岸中转(缓冲)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铁口岸中转(缓冲)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2 项目编号:0222FW********
1.3 采 购 人: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4 代理机构:中融华贸(黑龙江省)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按黑价联【2013】39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暂估价确认及竣工结算审核等服务;
2.2 服务期:自项目建设阶段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包括但不限于建
设期计划2023年12月30日开工,计划2025年08月31日竣工,计划总工期610日历天。)
2.3 服务地点:绥芬河;
2.4 付款方式: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3 本项目负责人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1 月30日17:00至2024年2月2日17: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包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评审。
5 采购保证金
5.1 采购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 / )。
5.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5.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09:00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道外区纯化街52号。
6.3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响应文件的审核
7.1 审核时间:2024年2月5日09:00
7.2 审核地点:哈尔滨道外区纯化街52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站前路9号(站前路东,新华街北,中东楼,54幢)
电 话:0453-*******
代理机构:中融华贸(黑龙江省)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道外区纯化街52号
联 系 人:窦工
电 话:136*****633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铁口岸中转(缓冲)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合格意向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namespace prefix = "o" />
1 采购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绥芬河市公铁口岸中转(缓冲)仓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1.2 项目编号:0222FW********
1.3 采 购 人: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4 代理机构:中融华贸(黑龙江省)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6 采购预算:按黑价联【2013】39号文件收费标准计算
1.7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内容: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暂估价确认及竣工结算审核等服务;
2.2 服务期:自项目建设阶段开始至项目竣工结算结束;(包括但不限于建
设期计划2023年12月30日开工,计划2025年08月31日竣工,计划总工期610日历天。)
2.3 服务地点:绥芬河;
2.4 付款方式:具体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
3 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意向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以下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意向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信誉要求: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
意向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3 本项目负责人要求:
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 2024年1 月30日17:00至2024年2月2日17:00(北京时间)。
4.2 采购文件每包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意向供应商通过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支付下载。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文件费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银行账户。意向供应商自行登录账号在“采购文件下载”处点击“标书支付账号”获取采购文件费用的交纳账号,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不能参与评审。
5 采购保证金
5.1 采购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 / )。
5.2 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5.3 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用按时足额汇入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2月5日09:00
6.2 递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哈尔滨道外区纯化街52号。
6.3 响应文件送达要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7 响应文件的审核
7.1 审核时间:2024年2月5日09:00
7.2 审核地点:哈尔滨道外区纯化街52号。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ljygcg.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绥东试验区发展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绥芬河市站前路9号(站前路东,新华街北,中东楼,54幢)
电 话:0453-*******
代理机构:中融华贸(黑龙江省)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哈尔滨道外区纯化街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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