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关于招选中坝11#地块土地评估机构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关于招选中坝11#地块土地评估机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公开招选中坝11#地块土地评估公司。有关事项如下,欢迎符合的技术单位参加报价:
一、项目名称
中坝11#地块土地评估工作
二、项目情况
中坝11#地块位于盘江西路与太乙路交叉口,瀑布公园西北侧,地块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用地面积*****.23平方米(约30.93亩)。
三、项目内容
编制并提交合法有效的土地评估报告。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
四、 报告编制要求
(一)编制结果需保证真实客观,不能出现虚假信息;
(二)项目完成时间:双方签订委托评估合同后,开展评估项目10个工作日内提交。
五、报名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二)报名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相关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省厅备案情况的函及相关评估人员资质证明文件;
(三)报名单位需提交本次负责评估人员基本信息及资质证明文件(至少保证两名及以上估价师专职负责本次评估);
(四)报名单制作要求:报名文件格式自拟,需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营业执照,2.法人身份证明,3.项目报价单,4.类似项目业绩,报件单需密封递交,且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名单位需提交服务质量承诺;
(六)报名单位自行负责交通工具。
六、最高限价
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00元,超过该限价的报名单将作无效处理。
七、评标办法
按本公告中附件《评分标准》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最高的报名单位中标。
八、报名单制作与递交时间要求
(一)报名资料递交要求: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2日下午17:00时止;逾期的不再接收相关资料。
(二)报名资料送达方式及地点:直接送达(不接受邮寄),送达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办事处宝云路山水润城韵园西南门龙泉街道办事处三楼313室。
九、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1-********
附件:评分标准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龙泉街道办事处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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