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综合福利中心建设项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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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格式文本十三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本工程如有投诉,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必须由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或建造师(携带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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