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泰兴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兴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泰兴市大庆中路31号31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泰兴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最高限价:关于印发《江苏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招协〔2022〕002号)文件标准计费*90%;

4.采购需求:为泰兴市新曲河治理工程提供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项目前期技术咨询服务的招标采购代理;

(2)工程监理服务的招标采购代理;

(3)工程施工及甲供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标采购代理;

(4)与项目相关的环评、稳评、施工图咨询审查、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验收、测绘、砍伐证办理、征迁补偿评估等所需的第三方服务的招标采购代理;

(5)本项目涉及的工程预算编制、预算审核、第三方检测、材料检测等服务的招标采购代理。

上述服务范围的具体内容由甲方确定,若上述内容已实施或不需要实施或已由委托人在年度内实施整体招标的,不再列入委托代理招标范围。

委托代理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代拟发包方案、发布招标公告、组织接收投标申请人报名、编制招标文件、组织现场踏勘和答疑、组织开标、评标、草拟工程合同、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

5.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期:项目前期至项目竣工验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 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应在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仅限于以下情形: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供应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或其他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应载明缴费单位名称、姓名、缴费时间,并盖有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时间要求:2023年10月-2023年12月;不能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事业单位等的人员、须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

①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②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休息)。

2.地点:泰兴市水务局319室(泰兴市大庆中路31号)。

3.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法人章)、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法人章)。

四、响应文件提交

1.2024年2月8日9点30分止(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水务局3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2024年2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泰兴市水务局3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泰兴市农村水利工程建设处

地 址:泰兴市水务局319室(泰兴市大庆中路31号)

联系人:周宏军

电 话:138*****958

标签: 新曲河治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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