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蒿坪河干流堤防加固工程磋商公告
紫阳县蒿坪河干流堤防加固工程磋商公告
紫阳县蒿坪河干流堤防加固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南环路陈家沟村5组10幢(陕西泰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02-19 14:0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TCH-AK-CG-*******
项目名称:紫阳县蒿坪河干流堤防加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元
紫阳县蒿坪河干流堤防加固工程
标包1预算金额:******.21元
标包1最高限价:******.2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标包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紫阳县蒿坪河干流堤防加固工程_标包1 | 1项 | 紫阳县蒿坪河干流堤防加固工程 | ******.21 | ******.21 |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紫阳县蒿坪河干流堤防加固工程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 68 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的通知》 (财库〔2004〕185 号);(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 (国办发〔2007〕51 号);(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 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财库〔2019〕19 号);(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 (财库〔2021〕19 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 (陕财办采〔2018〕23 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3)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4)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3) 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5)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6)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单位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7)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依法免税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8)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险缴纳专用收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新成立的投标单位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9)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pg.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最终结果以开标现场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公示结果为准);
(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时间:2024年01月31日至 2024年02月05日,每天 上午 08: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8: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南环路陈家沟村5组10幢(陕西泰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购买
标包1:0.00元
时间:2024-02-19 14:00:00(北京时间)
地点:安康市汉滨区国贸大酒店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获取采购文件时请提供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文字及公章须清晰无缺失,并标明联系人、联系方式、邮箱)。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紫阳县蒿坪镇人民政府
地址:陕西省紫阳县蒿坪镇上街
联系方式:09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泰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新城办南环路陈家沟村5组10幢
联系方式:177*****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联系方式:177*****797
陕西泰昌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30日
标签: 堤防加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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