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博餐饮公司高校食堂档口招商公告
南博餐饮公司高校食堂档口招商公告
为进一步丰富高校食堂特色风味品类,由南博餐饮公司统筹开展高校食堂少量档口招商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前来咨询及报名。
一、档口基本情况
南城一食堂11号档口
松山湖三食堂1号档口
松山湖三食堂12号档口
松山湖三食堂大众餐档口
二、经营期限
招商入驻的档口合作经营年限为一年,期满后根据经营的实际情况选择性续签。
三、合作方式
1.各档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有成熟的产品且为自己经营,不得转包分包。
3.招商范围内合作经营方自行投入的设施设备,需经同意后方能实施,费用由合作经营方自行承担。
四、经营保证金
收取食品安全保证金、入场费/折旧费,具体金额与操作流程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管理要求
1.食材管理:为保障食品安全,除个性化食材外,其它大宗食材均由东莞市南博食品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统一平价配送,食堂统一管理;个性化食材需从正规渠道采购,具有生产合格证等,符合索票索证要求,食堂统一管理。
2.收入管理:所有营业收入均通过所在学院指定设备进入指定账户,各档口不得擅自收取费用。
3.平台管理:收入平台、点餐平台等相应信息管理平台由学院食堂统筹管理,未经允许各档口不得擅自使用相关信息管理平台。
4.人员管理:档口所聘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并办理意外伤害险(费用承租方自理);从业人员必须服从食堂管理,遵守所在学院食堂各项管理制度,自觉接受食堂的检查和监督;从业人员上岗时统一着食堂指定服装(费用承租方自理)。
5.安全管理:档口自购设备设施不得为三无产品,经食堂检查符合安全要求后再投入使用;档口装修需提交装修方案,经食堂审核同意后再施工,并接受食堂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不得损坏水、电、气及消防设备设施;从业人员应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不得出售过期或变质食品,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食物中毒等,否则除进行相应赔偿外,有权扣除保证金并解除合同。
6.退场管理:档口因自身经营不善申请退场或因违反管理规定被要求退场时,应在申请批准或接到退场通知后7天内完成人员及自购设备设施撤场并清理好档口卫生,经所在学院、食堂验收合格后,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结算。
7.其它管理:水、电、气、消洗、卫生清扫、厨余垃圾处理等等由食堂统一管理,费用自理或经食堂测算后分摊,具体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
六、评选方法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由东莞市南博餐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根据招商项目的规划需求,以及合作经营方的经营经验、经营项目等综合考核确定。
七、招商要求及报名提交资料
(一)招商要求
1.有高校成功经营案例,并能提供相关资料为佳。
2.经营项目未受到过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3.经营项目无法律纠纷。
(二)报名提交资料
1.单位报名,则提供单位情况介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个人报名,则提供个人经营情况介绍、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含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
3.提供报名档口经营方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品牌资质介绍、经营品种特点、品种定价和服务方式说明、人员配备、优惠措施及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等。
4.高校成功经营案例。
5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2)。
八、报名须知
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2月28日 18:00。
2.填写报名表,扫描电子稿 PDF 文件,发送至nanbowuye@126.com邮箱。
3.联系人:梁经理。
4.联系电话:0769-********(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九、其它事项
1.收到报名资料后,我方将有专人联系后续项目对接沟通、考察评估、商务洽谈等事宜。
2.本招商公告仅为邀约要求,具体合作事宜以届时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3.报名后未入围或未合作成功的单位或个人,我方不作任何解释。
4.如意向合作方在招商、资质审查、业务接洽、商务谈判等业务往来过程中,发现招商方相关人员或其亲属存在任何形式的索贿或贿赂行为的,可向我方进行举报(举报电话:07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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