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总承包二标段-2024年2月大唐海西州清洁取暖配套25万光伏项目光伏场区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PC 总承包二标段-2024 年 2 月大唐海西州清洁取暖配套 25 万光
伏项目光伏场区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海西州清洁取暖配套 25 万千瓦光伏项目已由海西州能源局以《关于大
唐(都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海西州清洁取暖配套 25 万千瓦光伏项目备案变更的通知》(西
能源[2023]142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都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8∶2,招标人为大唐(都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大唐海西州清洁取暖配套 25 万光伏项目光伏场区二标段 PC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海西州都兰县。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直流侧总装机容量 297MWp,交流侧总装机容量为 250MW,新建一
座 330kV 升压站,新建约 59km 一回 330kV 送出线路接至青海省海西州乌兰县 750kV 海西变
330kV 间隔并入电网(最终以电网批复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其中本标段直流侧装机容量
为 111.079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92MW。
2.3 计划工期:2024 年 3 月 2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0 日,214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
监理人下发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大唐海西州清洁取暖配套 25 万千瓦光伏项目光伏场区二
标段(建设容量 92.4MW(交流侧)/111.07928 MWp(直流侧))PC 工程总承包,其中:
(1)光伏场区二标段所有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用电、用水、网络通讯、视
频监控(含人脸识别系统、车辆识别、红外成像、火灾预警和防火设施等,负责接入升压站
监控系统内)、道路、生活区、办公区、加工区等临建设施,临时施工用地征占及恢复,临
时用电手续办理及验收,临时用地手续办理并承担征租地费、恢复费、补偿费、协调费等相
关的一切费用;
(2)光伏场区二标段所有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场区二标段(构筑物及其附
属工程的建筑(含地基处理)、安装、调试、防雷、接地、环保、水保、安全设施、给排水
工程、防洪防汛工程、职业卫生、工程档案验收、竣工验收、电子围栏、电子门禁系统、视
频监控及人脸识别系统等),所有环保及水保施工;线路跨越障碍物(道路、河道、地上及
地下管线、林草地、其他建筑等)施工。
(3)配合光伏场区一标段承包人完成光伏场区二标段工程完工后的各项依法合规性专
题验收(包括但不限于:环保、水保、林草恢复核查、防雷接地、安全设施验收(包括网络
安全验收、人防工程等)、职业健康、消防等)资料移交及汇总,并配合完成整个光伏场区
依法合规性专项验收手续办理并移交招标人(相关专项验收费用由光伏场区一标段承担);
(4)光伏场区二标段所有设备及材料(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由招标人提供,其余
设备均由投标人提供)采购、报备、送检、检验及试验(包括性能试验及所有为满足电网验
收的相关试验、实验),备品备件及工器具提供;
(5)配合光伏场区一标段承包人完成整个光伏场区施工许可(包括图审)、质监及验
收(由招标人签订合同,投标人承担费用)、安全管理备案、质监手续、并网验收及并网许
可等所有为项目实施及投运所需手续办理(招标人配合);
(6)配合伏场区一标段承包人完成整个光伏场区永久用地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
永久用地手续办理资料提供(按照政府相关部门格式及材料要求提供),由投标人统一提交
伏场区一标段承包人办理;
(7)完成招标人完成光伏场区二标段施工结算、合同结算、造价审计等所有结算审计
相关工作并提供相关资料;
(8)光伏场区二标段所有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时道路、永久道路等;
(9)建设期工程保险(除工程一切险)购买;
(10)光伏场区二标段标准化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标准化、标识标牌标准化、二
次设备标准化等,满足大唐集团和电网公司关于标准化的各项要求(详见招标附件《标准
化》);
(11)按照智慧化光伏场站实施,控制及通讯系统具备远程监视、控制、预测、报警等
功能;
(12)青海省绿能大数据集控中心、大唐青海公司集控中心、大唐集团大数据平台、青
海公司智慧安防平台(包括现场独立安防系统(包含以下功能:反恐、周界安全、不安全行
为监控、火情监测、车辆及人员进出管理等,安装满足上述要求的硬件设备系统,包括但不
限于摄像头、闸机、工业电视、升降柱等)及向上接入,采用的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符合国
标接入协议相关要求)并行接入以上系统,接入方案满足青海省绿能大数据中心、大唐青海
公司集控中心、大唐集团大数据平台相关要求;
(13)光伏场区二标段转生产移交、培训及质保期服务;
(14)本工程包含了光伏场区二标段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购置(甲供除
外)、内外部手续办理及相应费用承担;
(15“四优工程”及“江河源”杯等创优工程创建并承担相关费用。
(16)配合光伏场区一标段承包人完成整个光伏场区所有设备、建安、相关手续文件资
料整理,所有资料统一移交光伏场区一标段承包人。
(17)配合招标人完成至少 1 篇科技论文编制或一项创新工法专利申请。
(18)在《招标采购管理》等国家核心期刊发表两篇采购管理相关文章。
2.5 招标编号:CWEME-202402HXZ-S002
2.6 与其他工程分界点:
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分别为:330kV 升压站及送出线路 EPC 总成,光
伏场区一标段 PC 总承包和光伏场区二标段 PC 总承包,本标段为光伏场区二标段 PC 总承包。
1.建筑工程:与升压站工程分界点为升压站围墙外(包含地面、地下工程、
与升压站排洪设施对接等),与升压站道路工程分界点为光伏场区进场道路与升压站进站道
路接口处;与一标段连接出的道路工程、防洪及防火工程由本标段负责(分界线坐标点坐标
详见附件)。
2.安装工程:与对端 330kV 升压站分界点为 330kV 升压站 35kV 接入间隔接口处(含 35kV
进线连接、控制系统接口连接、通讯通信系统接口连接、保护装置信号接口连接、线路防雷
接地接入 330kV 升压站主接地网连接等)。以光伏场区集电线路对应的光伏子阵建设为分界
点,光伏场区共计 10 回 35kV 集电线路,本标段负责建设 7 至 10 回集电线路。
2.7 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工作界面划分
本次招标为 PC 总承包招标,招标人负责提供招标项目基础资料(包括:解释招标文件
条款疑义),配合招标范围内约定的需要招标人配合的工作,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除此之
外其他所有为完成项目实施的设计、施工、采购、并网、依法合规文件办理、依法合规生产
所需手续、试验及试验、竣工验收、转生产移交、对端 330kV 升压站接入协调及接入、质检
及验收、并网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建设均由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中提及但未详细列明的国家、
行业、电网标准规范由投标人自行查阅相关资料并对资料的适用性、真实性负责。
2.8 授标原则:本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同时招标、同时施工,投标人可参与每个标段的投
标,但最多只能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详见:第二章前附表第
6.3.2 款。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投标人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50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项目的 EPC 或施
工总承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
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
的中文译本)。
3.2.1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
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
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
产考核合格 B 证;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
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50MW(或 MWp)及以上光伏项目 EPC 或施工总承
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
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
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2.2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类三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
相关要求)。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3.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
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
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
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
//www.cdt-ec.com,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
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
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
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唐(都兰)清洁能源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玲珑湾商务楼 12 楼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 编:100040
联 系 人:雍非凡
电 话:010-68777496
电子邮件:yongfeifan@cweme.com
8.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