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讯智控智能监控事件检测一体机硬件组件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首讯智控智能监控事件检测一体机硬件组件采购竞争性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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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公告1. 比选条件本竞争性比选项目 首讯智控智能监控事件检测一体机硬件组件采购 ,采购人为 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比选。
2. 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地点: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 项目概况:首讯智控智能监控事件检测一体机硬件组件采购,一体机是在智能摄像机硬件的基础上适配并嵌入自有高速事件检测算法的一体化产品,现需要对一批一体机的硬件组件进行采购。
2.3 实施路段: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 采购预计金额:58.51万元。
2.5比选范围:主要的工作内容为对191套智能摄像机及定制支架的采购,包含供货及指导安装调试等工作(详情请见工程量清单技术要求)。
2.6 工期要求:收到甲方下达的订单后15天内供货,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3. 报价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以下资质文件若因疫情影响过期无法办理延续手续,需附相关行政部门下发的延期办理文件):
(1)报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报价人需为设备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设备代理商需具有设备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证书(同一品牌的厂家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
(3)设备制造商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有效的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2 业绩要求:报价人所投设备在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日期至少承担一项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的高速公路应用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对应业绩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惩戒执行人名单。
3.4 报价人须提供采购人要求的所有资质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公章。
3.5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均按无效报价处理。
4. 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5. 比选文件的获取凡愿意参加的潜在报价人,在2024年2月2日下午15:00前在重庆高速集团官网(http://www.cegc.com.cn)上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各报价人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答疑、补遗、澄清等文件内容,不管报价人是否下载,均视为已知晓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有关事宜。
6. 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报价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4年2月2日下午15时00分(北京时间)。
6.2 报价的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若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须在报价截止当天将文件送达并参与现场开标;若采用邮寄方式需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邮寄到达递交地址,并按要求进行密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采用邮寄方式的报价人默认认可采购人的开标结果,不得由此提出任何质疑。
6.3 递交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52号东界龙湖三楼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4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密封的竞争性比选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5采购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报价预备会。
7. 联系方式采购人:重庆首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新南路52号东界龙湖三楼 | |
商务联系人:刘 工 电 话:186*****450 | |
技术联系人:赖 工 电 话:153*****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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