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EPC 总承包-2024 年 2 月大唐韩城明星 10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唐韩城明星 100MW 农光互补发电项目已取得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
认书(项目代码:2210-610581-04-01-526800),经陕西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唐韩
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其中资本金 20%、银行
贷款 80%),招标人为大唐韩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陕西省韩城市板桥镇。
2.2 建 设 规 模 : 100MW 农 光 互 补 发 电 项 目 ( 直 流 侧 / 交 流 侧 装 机 容 量 分 别 为
120.15744MWp/100MW),包括 110kV 升压站建设项目。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4 年 3 月 30 日至 2024 年 10 月 30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14
日历天(具体开工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
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招标范围:大唐韩城明星 100MW 农光互补发电工程 EPC 总承包包括升压站及光伏场
区(不含送出线路)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设备材料的采购(甲供设备除外)、设备
材料试验检验、运输和管理,全部建筑安装施工及调试、试运,通讯连接、设备及系统调试、
电网验收、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保、并网手续办理,相关专项验收、协调及其他等全部工作。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2.4.1 设计部分
项目工程所需的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含光伏发电场、升压站以及接入延安集
控中心等),包括必要的设计优化,现场勘察、测绘、设计(含评审并取得评审意见)及技
术规范书编制等。
2.4.2 设备部分
招标人提供设备和材料(详见备注 1),其余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采购、供货,所有设
备和材料(含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由投标人负责卸车、保管(包括图纸及技术资
料)、保养、堆场(要求不得占用发包人勘界范围内的光伏场区、临近国道)、二次倒运
(包含堆场租赁、甲供设备由堆场运送至施工现场)、施工、消缺,投标人负责试桩(含试
桩大纲编审、试桩施工、试桩检测、试桩报告审查等全过程工作)。
2.4.3 施工部分
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场地整理平整、余方弃置、垃圾清运工作;现有道路的维护、
修复和交通手续办理;光伏发电场、升压站、场内外所有道路、“五通一平”、试桩、边坡
防护、排水设施及厂区围栏等所有建安工程(含施工电源、施工水源、升压站正式水源、升
压站备用电源)施工、线路征租地(含临时用地、永久用地)手续办理及占地赔偿、附着物
赔付;负责协调与项目相关的所有工作并支付费用(包括线路穿(跨)越、迁移等各种因素
产生的费用、不包含政府规定缴纳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负责按照政府要
求进行工程建设期间光伏区地面恢复农业种植条件,参照项目复合利用方案并结合实际情况
按照光伏区完工次序及时进行种植,满足政府检查要求。
2.4.4 征租地
投标人配合招标人完成征租地的协调工作,投标人负责的相关工作及费用:现有道路的
维护、修复和交通手续办理;项目光伏场区、升压站征租地过程测量测绘以及配合招标人完
成地表附着物清点、统计等工作,绘制厂区租地范围图、确认最终光伏场区使用面积。
2.4.5 项目试验
负责项目接网(含临时接网)手续的办理(含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含通信通道
合同签署、供用电合同、电力业务许可证办理、最终取得转商运手续等)、协调及临时接网
设施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负责设备单体检查测试、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试
运、安全管理备案、质量监督注册、质检相关会议的组织、过程负责施工手续的办理到考核
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包含不限于计量试验;高压设备常规及特殊试验;新能源场站建
模:包含新能源机组建模和模型验证,SVG 建模和模型验证,场站等值建模和模型验证(如
电网要求),场站宽频震荡风险评估等。)(不含涉网试验、光伏场区性能试验、升压站地
基检测、桩基检测)。负责组织召开启委会,承担检查评审费及会务费,并配合完成升压站
受电。确保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前具备线路带电和升压站受电。
2.4.6 工程验收及手续办理
负责项目开工手续办理(除升压站征地手续)、能监局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备案、质
量监督注册、各个阶段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检查,承担检查评审费及会务费并取得
能监局工程安全管理备案登记表及质检投运备案书等。
负责项目规划、国土、电力、环保(监理、监测及验收)、农业、公路、水利、林草、
公安、消防(设计备案、验收)、住建、节能、应急预案(编制及备案)、职业健康(设计、
施工及其验收)、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及其验收)、竣工资料编制归档及验收、防雷检测、
竣工验收等与项目建设及验收的相关专题编制及评审、协调、交通等费用,并取得相关部门
的验收批文或备案回执。
负责完成环境保护施工及水土保持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含植物等相关措施,取得水
土保持初步设计备案回执)、完成水保全部工作内容。负责工程建设检测费、电力工程质量
检测费等工程建设费用。工程完工后,负责完成达标投产验收、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审计
配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完成项目后评价,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
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的要求。
负责工程验收(含安全设施、消防、劳动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防雷等专项验收和竣
工验收)及投产交付、档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
关的技术资料移交;培训、审计配合等;建设期工程保险(不含招标人负责投保的建筑工程
一切险、安装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从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相关审批手续
(不含项目备案、林草地、选址意见书、土地预审、建设用地批复、地灾评估、水保、环评、
文物、军事、压覆矿产、社稳、安全预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升压站国有土地使用证)。
本项目升压站与送出线路的分界点为升压站出线门型构架,升压站围墙内构架的设备、
材料、附件及建筑安装工程均含在本标段内(送出线路承包方负责送出工程光缆引接、熔接、
附件、测试等所有工作)
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工程,投标总价是投标人全面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项目的所
有责任和风险的固定总价。
备注 1:招标人提供设备材料为:光伏组件、逆变器、电气设备(包括:主变压器、箱
式变压器、无功补偿、GIS、开关柜、预制舱)及电缆(包括:6kV-35kV 电力电缆、低压动
力电缆、辐照专用电缆),除此以外的所需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由投标方采购。详见《第二节》
专业合同条款附件二——招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材料。
备注二:
若本项目发生因政策变化导致用地范围变动,需重新办理相关手续,投标人需负责相关
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测绘、环评、水保、压覆矿、洪评、社稳、地灾、文物、军事、选址
意见书等)办理并重新取得批复或审批意见。此报价采用固定总价方式包含在暂列金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请注意:同时具有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等岩土工
程专项专业资质,不能等同于本次招标资格要求中的岩土工程专业资质。
3.2.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4 投标人须具有承装类三级及以上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
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
相关要求)。
3.2.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 投标人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50MW(或 MWp)及以上光伏电站的 EPC
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
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
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
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象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上
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担任过 1 个及以上已完成的 50MW(或 MWp)
及以上光伏电站的施工总承包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
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
明材料及本项目与拟派项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等)。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
加或者与其他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
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
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
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联合体成员
单位资质业绩具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 和 3.2.2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已完成的 50MW(或 MWp)及以上光伏电站设计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投运业绩。(业绩范围
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联合
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3 至 3.2.5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已
完成的 50MW(或 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总承包业绩或 EPC 总承包业绩投运业绩。(业绩
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
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联合体业绩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
的中文译本)。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2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6.3 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
//www.cdt-ec.com,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
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
传加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
投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
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
如有发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韩城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陕西省韩城市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雍非凡
电话:010-68777496
电子邮件:yongfeifan@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