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C总承包-2024年2月水城区比德100MW农业光伏电站新建工程主体工程招标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EPC 总承包-2024 年 2 月水城区比德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新建工程
主体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水城区比德 100MW 农业光伏电站已由省能源局下达《省能源局关于同意水城
区比德农业光伏电站项目备案的通知》(黔能源审〔2023〕395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资本金 30%,银行
贷款 70%,招标人为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主体工程 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比德苗族彝族乡。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交流侧容量为 99.9MW,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130.17888MWp;送出
工程陡箐 220kV 汇集站由水城区化乐农业光伏电站建设,本项目进行费用分摊,即 220kV 陡
箐汇集站新建 1 回 220kV 线路接入 220kV 滥坝变;陡箐 220kV 汇集站预留本项目间隔一个,
本项目在水城区陡箐 220kV 汇集站内扩建一台 160MVA 主变作为本电站独立的升压变,配套
建设相关 SVG、GIS、电气一次、二次、调度自动化、视频监控、安防、水电、消防等系统
工程,通过 4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陡箐 220kV 汇集站送出。
2.3 计划工期:暂定 2024 年 3 月 1 日至 2024 年 10 月 27 日,240 日历天。(具体开工
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2.4.1 本项目为 EPC 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场区、道路工程以及陡箐 220kV
汇集站扩建间隔(含主变、GIS、SVG、35kV 预制舱、一二次系统接入及扩容等)建筑安装
工程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不含送出工程。本标段涉及的光缆敷设及熔接、通信装置、
网络监控、视频监控、电气一次、电气二次接线等需要接至陡箐 220kV 汇集站 220kV 主母线、
配电室、控制室内和接入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所有设备的设计、采购、安装、调
试、试验等。
2.4.2 本标段合同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陡箐 220kV 汇集站扩建部分、并网光伏场区、集电线路、道路、环水保施工治理、光伏
场区土地流转丘块图测量、土地流转协议签订、消防设施、安全设施标准化、施工用电和用
水等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含初步设计阶段)、
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竣工图设计、设备及材料购置(除发包方提供的设备和主材外)、
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接入并网工程、通信、集控中心、视频监控、消防工程、职业卫
生、发电场区域排水等所有建安工程及施工过程中的协调、因施工建设导致的停工停产协调
及补偿、场地平整清理、垃圾清运、设备试验(含特殊试验)及检查测试(含组件安装前功
率测试,包括组件功率特性、隐裂、组件功率测试等所有内容;组件投用后检测(含热斑、
EL 隐裂、功率等检测内容)、系统调试、涉网试验(按照区域并网要求进行),并网前的检
查、办理并网手续(包括购售电合同、并网调度协议、供用电合同等)、消缺、运维人员培
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
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等;工程“三同时”实施;工程验收(含质量验收及等保测评、安全
设施、职业卫生、环保、治安反恐、防雷检测、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档案竣工移交和竣工
验收,配合水保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协助从项目建设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的所
有审批手续;所有设备(含甲供)材料卸车保管、二次倒运,配合全过程造价审核及竣工结
算审计,光伏场区、设备及箱变安全围栏安装,运行数据采集系统的建立、接入大唐贵州发
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所有设备的采购和安装、调试等。
EPC 总承包主要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1)勘察设计部分:整个工程项目的光伏场区及陡箐 220kV 汇集站扩建部分详勘并出
具报告,设计优化、地形图测绘(1:500)、施工图勘察设计、安全设施设计、劳动和职业卫
生防护设施设计、光伏场区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材料技术规范书,试桩,施工图审查、竣工
图编制和现场服务等。EPC 承包单位带初步设计方案投标,初步设计方案应优于可研设计方
案。若与发包人提供的可研报告工程量差别较大时(10%及以上),需提供详细说明或计算过
程。施工期间设计单位必须派专业设计人员驻场设计。
(2)设备材料部分:甲供设备为:主变压器、SVG 无功补偿、GIS、光伏组件、逆变器、
箱式升压变、35kV 高压电缆、35kV 开关柜、35kV 接地变等。甲供设备以外其余设备及其附
件设备和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组件支架;光伏场区、设备、箱变、陡箐 220kV 汇集站新增设
备安全围栏;低压电缆;控制及通信电缆;计算机电缆;直流电缆;接地及冲洗材料、接入
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等)由投标人采购、供货。所有设备和材料(含甲供设备和
材料)的保管、卸车及二次转运由投标人负责。为保证设备性能和质量,投标人采购的主要
设备和材料须在招标人提供的供应商短名单中选择,且不得是大唐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录
企业生产。
(3)建筑部分:整个工程项目的建筑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发电场区、陡箐 220kV
汇集站扩建部分及其配套设施的建筑工程,设计优化后的集电线路(以陡箐 220kV 汇集站
220kV 主母线为界限(含 2#主变、GIS、SVG、预制舱 35kV 开关柜等建设内容),35kV 集电
线路接入预制舱 35kV 开关柜再接至 220kV 主母线的接线工作由本标段负责)、电缆沟开挖、
回填,架空部分基础施工;设计优化后施工区域(光伏场区及陡箐 220kV 汇集站)的场地平
整、土石方开挖、地基处理、施工及检修道路(含道路排水沟、沉沙池、排水涵管等)、改
建道路施工(含道路排水沟、沉沙池、排水涵管等)、进场道路(含道路排水沟、沉沙池、
排水涵管等);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火灾报警装置、高位摄像头、电缆桥架等
设备(含甲供设备)基础施工;施工区域全场防雷及接地系统施工;施工区域及设备安全围
栏(包括施工场区清表、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临建、五通、永临结合的用电用水设施、
消防、设备基础、永临结合的智慧工地、危废品库房等)及配套设施(含场区围栏、视频监
控、门禁系统和电子围栏、标识牌、护坡治理、防洪设施等),也包含为落实环保、水保、
安全设施等相关专题及行政批复文件要求实施的项目;本工程涉及的所有建筑工程。
(4)安装部分:施工区域标识标牌(按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标准编号并挂标识牌)
及目视化管理材料制作及安装;施工区域光伏组件、支架、逆变器、箱式变压器、火灾报警
装置、高位摄像头、电缆桥架、集电线路及陡箐 220kV 汇集站内扩建部分所有设备设施等安
装;本标段涉及的光纤熔纤、通信装置、网络监控、视频监控、二次接线等需要接至陡箐 220kV
汇集站 220kV 主母线、配电室、控制室内,接入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集控中心等设备安装
工作(电缆敷设及架空线路施工等);光伏场区、设备、箱变、陡箐 220kV 汇集站新增设备
安全围栏安装((包括施工用电、用水、办公和生活临建,分为临时及永久围栏部分,永久
部分需采用不锈钢材质);本工程涉及的所有安装工程。
(5)项目调试及试验:分系统调试、整套系统启动调试、试运,涉网试验(具体详见
工程量清单),单体调试及试验、光伏场区性能试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网
络安全、等保测评、态势感知等;检查测试(工程桩检测、组件安装前功率测试,包括组件
功率特性、隐裂、接地电阻检测等)所有内容;组件投运后检测(含热斑、红外、IV、隐裂、
EL、功率、系统效率、组件转换效率、逆变器转换效率等检测内容);保护定值检测、、安稳
校核测试、特殊调试及试验、省地调接入系统联调等;本工程涉及的所有试验、检测及调试
等,最终取得转商运手续。
(6)其他服务包括:负责项目立项所需支持性报告的编制及评审(具体详见工程量清
单),负责对外协调(含政府、村民),协助办理选址意见,负责开展土地征租工作(含勘测
定界以及土地流转丘块图测量并牵头开展土地流转协议签订工作,但土地流转费由招标人负
责支付),负责支付相关协调费用;负责支付集电线路地埋或塔基补偿(含占地补偿、青苗
赔偿、林木砍伐赔偿、林区植被恢复、拆迁补偿、低压线路跨越停电损失费用)、施工道路
修筑或补偿余土外运以及政策处理工作等相关费用;负责集控数据接入贵州公司集控中心;
负责工程阶段验收(含质量验收及等保测评、消防、安全设施、职业卫生、治安反恐、防雷
检测、环保应急预案、档案验收等专项验收工作并取得批复意见,配合水保验收)。配合项
目整体验收移交生产,培训、质保期内的服务,项目智能场站设计施工调试服务。所有材料、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移交。建设期工程保险、竣工验收和档
案竣工移交及质保期内的服务。
招标文件中 未列出但是为本项目工程所必需的相关设备、材料、施工及协调等属于本
招标范围。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如果某些分项在招标文件中未专门提到,但它对于本光伏
电站的功能、安全、稳定运行是必不可少的,那么这些建筑、设备或服务,也应由投标人提
供,其费用包括在总价中。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资质业绩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勘察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设计资质:
(1)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3.2.3 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至少一项施工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2)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4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二级和承试二级电力设施许可证,满足《承装(修、试)电力
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 36 号)相关要求。
3.2.5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6 投标人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投
运业绩(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
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需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满足建办市〔2021〕40 号《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相关要求,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
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电子证书上已标明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期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
(3)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
(4)有从事类似项目工作经历并担任 1 个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光伏电站施工
投运业绩或 EPC 总承包投运业绩的项目经理(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
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材料、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与拟派项
目经理的关联性文件;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
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
参加或者与其他 投标方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须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
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 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协议书须有法定代表
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
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1)联合体中的勘察设计单位应满足 3.2.1 和 3.2.2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上的光伏电站设计业绩(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至
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国外业绩证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2)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的应满足 3.2.3 至 3.2.5 要求,近 5 年须具有 2 个及以上
50MW(或 MWp)及以 上的光伏电站施工业绩(业绩范围至少包括光伏场站部分,业绩证明
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合同主要内容页,竣(完)工类证明材料等,国外业绩证
明需提供对应的中文译本)。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联合体均需满足)。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 ( 查 询 网 址 为 :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3.6.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
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应答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 2024 年 1 月 30 日至 2024 年 2
月 9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网址:http:
//www.cdt-ec.com,以下简称“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电子商务平台,标书费汇款账户按电子商务平台提示信息为
准。
4.3 招标文件获取须知:为保障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数据安全,潜在投标单位在下载
招标文件时需企业 CA 证书电子钥匙,《CA 证书电子钥匙办理指南》详见电子商务平台。
4.4 其他注意事项:
4.4.1 即日起,我公司开具的标书费发票实行电子发票。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请
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在备注中填写邮箱地址。发票开具成功后,系统会以邮件和短信的形式
通知,请在邮件中查看、保存电子发票,或者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即可下载。未收到短信或邮
件的,请拨打客服电话,告知客服人员手机号码或邮箱地址,待客服人员重新发送后,即可
查看、保存电子发票。
4.4.2 客服电话:400-888-6262。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4 年 2 月 20 日 9:00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
商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开标场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财智中心北楼三层“招标采购大厅”。
5.4 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开标评标均以电子商务平台上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
标人请勿前往北京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5 本次开标评标均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对于电子商务平台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
请与平台客服人员联系。
5.6 本次招标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投标人上传加
密的投标文件为准,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和报价文件的总大小不能超过 800M,投
标文件(含商务、技术和报价文件)总数量不能超过 20 个,且单个文件的大小不能超过
100M。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传加密的
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n)、中国大唐集团公
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未经许可,其它任何网站不得转载;如有发
现,将追究非法转载单位的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唐(六盘水)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水城区双水街道黄家桥社区钟山大道 19 号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银河财智中心北楼 4 层
邮编:100040
联系人:石蕊
电话:010-68777679
电子邮件:shirui@cweme.com
8.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投诉邮箱:cgts@cweme.com
9.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人员违规违纪行为投诉邮箱:jijianjubao@china-cd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