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宜阳县樊村镇卫生院门诊楼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HNYW-2024-003)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
一、招标条件
本宜阳县樊村镇卫生院门诊楼提升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01.86 万元,招标人为宜阳县樊村镇卫生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宜阳县樊村镇卫生院门诊楼提升改造项目。(具体规格及要求见施工图纸及工程
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宜阳县樊村镇卫生院门诊楼提升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宜阳县樊村镇卫生院门诊楼提升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优先使用节能环保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2 供应商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企业
安全生产许可证。(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3 供应商所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单位与供
应商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响应文件中须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和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书。本次采购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供应商须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
在响应文件中附复印件,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3.4 根据洛财购[2021]11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
函”(详见附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
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响应文件中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响应将不被接受。)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31 日 0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06 日 23 时 59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1 月 31 日至 2024 年 2 月 6 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丝路大道与园
六路交叉口西南方向浙科˙园中院 3-8 报名。3.方式:方式一:现场获取文件时携带:①法定
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
证复印件;③营业执照复印件。方式二:线上获取文件要求:①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或
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②加盖公章的授权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③营业执照
扫描件。注:方式二的上述资料仅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
邮箱 2235209184@qq.com 以上资料仅供获取文件登记使用,发送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审
核。4.文件售价:50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洛龙区丝路大道与园六路交叉口西南方向浙科˙园中院 3-8 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09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丝路大道与园六路交叉口西南方向浙科˙园中院 3-8
七、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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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宜阳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樊村镇卫生院
地 址:宜阳县樊村镇人民路 101 号
联 系 人:崔先生
电 话:13949281357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赢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洛阳市洛龙区丝路大道与园六路交叉口正西方向浙科˙园中院 3-8
联 系 人: 尚女士
电 话: 15729002726
电子邮件: 223520918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