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档案外包服务比选公告
2023年度档案外包服务比选公告
为加强档案信息化管理,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保证档案信息完整安全,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通过比选方式确定2023年度档案外包服务合作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需求
档案外包服务包含两项内容:
1.档案加工服务,2023年度会计档案、项目档案及文书(含电子)档案加工,具体程序包括:文件整理、移交清单、档案目录著录与复核、盖章编号、图层及OCR识别扫描、图像技术处理、电子文件材料格式转换、视频刻录、数据质检、数据挂接、数据备份、档案装订、档案盒编目、档案上架。预估加工量详见附件1《需求报价明细表》,最终以实际验收数量结算。
2.档案数据管理服务:包含对支撑档案数据基础设施网络环境检查、数据容灾备份管理、远程技术支持等服务,最终形成管理服务书面报告一份。
二、 技术要求
按照国家档案局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档号编制规则》(DA/T13)
2.《档案著录规则》(DA/T18)
3.《会计档案案卷格式》(DA/T39)
4.《电子会计档案管理规范》(DA/T94-2022)
5.《行政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财务报销电子会计凭证档案管理技术规范》(DA/T95-2022)
6.《文书档案案卷格式》(GB/T9705-2008)
7.《全宗卷规范》(DA/T12-2012)
8.《纸质文件按归档文件整理规则》(DA/T22-2015)
9.《纸质档案数字化规范》(DA/T31-2017)
10.《纸质归档文件装订规范》(DA/T69-2018)
11.《电子文件归档光盘技术要求和应用规范》(DA/T38)
三、 单位资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法人证书,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与项目要求相关的业务范围,列入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目录且显示正常状态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有独立承担事业单位档案项目的经验;
3.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最近一周内相应证明);
4.比选单位应符合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68.1-2020)相关要求,根据档案保密要求,对取得有关档案信息化涉密保密资质的单位优先考虑。
四、 其他事项说明
1.严禁关联方单位联合报价,严禁项目转包,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2.中选单位自备电脑及专业扫描设备;
3.中选单位团队驻场前须签订保密协议。档案加工工作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档案入库前进行抽查复验,离场前须清除涉及我单位所有信息记录并提供免费质保1年服务;
4.为确保档案外包服务团队及服务质量的稳定,除发生不可抗力、服务方合同违约等原因外,在保证服务价格平稳的情况下,本次比选结果三年(2024年—2026年)有效。
五、 预算限额:16万元。
六、 比选材料、起止时间、地点、联系人
比选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A4版面完整格式)
2.需求报价明细表(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2);
4.公司基本情况及历年项目介绍;(含数据维护)
5.对本项目需求的具体实施方案及应急预案;
6.已取得有效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规定的注册管理证书及技术人员资质。
参选单位须准备3套纸质比选材料和1套PDF比选材料光盘刻录,纸质材料和光盘一并装入档案袋贴条密封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限:2024年1月31日9:00至2月2日17:00
材料截止日期:2024年2月5日16:00(送达时间)
地 点:上海市静安区和田路151号1号楼415室
联 系 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136*****360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2024年1月30日
标签: 档案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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