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实验楼智慧楼宇建设招标公告第1包

新建实验楼智慧楼宇建设招标公告第1包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新建实验楼智慧楼宇建设

二、项目编号:2024-JJ12-W1009

三、项目概况:“新建智慧楼宇建设”项目拟建设一个智慧楼宇综合管理平台,包含4个分系统,分别为:基础数据平台系统、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分级及风险评估管理系统以及数据可视化系统,同时包括所有系统相应的支撑硬件终端,实现新建实验楼的安全化、体系化管理以及信息化建设。智慧楼宇综合管理平台用于统管所有分系统,通过登录平台,从而进入各分系统使用对应功能。以及采购超大智慧显示屏(LED屏)、智慧电子门牌、温湿度传感器、电源控制箱及开关面板等相关配套硬件。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331.12;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供应商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九)本项目特定资质: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月6日,每日上午08:00至下午17:30。

(二)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三)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cg******@163.com。同时发送短信至1**********号码告知(短信内容:公司名称+W1009+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3月4日08时30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09时00分。

(三)投标地点:陕西.西安(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4年3月4日09时00分。

(二)开标地点:陕西.西安(详见招标文件)。

八、现场踏勘

(一)现场踏勘时间:2024年2月8日9:00(详见招标文件)。

(二)踏勘地点:陕西.西安(详见招标文件)。

(三)联系人:李助理。

(四)联系电话:1**********

(五)各供应商于2024年2月7日11:00前将参加踏勘人员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通过手机发送至1**********,未在规定时间发送人员信息的视为放弃参加现场踏勘。各投标供应商参加现场踏勘人员最多2名。

(六)现场踏勘后形成有关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对项目实际情况不了解而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

办公电话:029-********移动电话:1**********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

十一、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卫助理

办公电话:029-********

移动电话:180*****726

2024年1月31日

附件1:报名材料模板.docx

附件2:供应商基础信息填写.xlsx

,陕西,西安市,西安,029-8

标签: 智慧楼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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