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集团客户事业部互联网+宣传片招标公告
2016年集团客户事业部互联网+宣传片招标公告
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2016年集团客户事业部互联网+宣传片采购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委托,由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2016年集团客户事业部互联网+宣传片采购招标项目”所需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并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具有提供标的服务能力的服务商均可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2016年集团客户事业部互联网+宣传片采购招标项目;
1.2.项目编号:SC-BX********;
1.3.项目概要:本项目为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2016年集团客户事业部互联网+宣传片采购招标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根据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互联网+”产品的实际情况,制作策划、撰写文案、脚本、拍摄视频、配音、后期影响合成及推广,时长约为6分钟。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产品的设计、制作等全部服务;项目采购预算为10万元(不含税),限一家单位中标;
1.4 服务质量: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的相关服务标准;
1.5.服务期:2016年4月30日交付成品,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1.6 服务地点:吉林省内9地市。
二、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 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次招标所需提供的服务;
2.2 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按招标人财务要求提供增值税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从事影视后期制作服务3年以上(含三年)经历,提供类似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2.4 投标人须提供本地有服务团队,以保障自己的服务承诺得以实现,要求驻地服务团队不得少于10人,必须具备一名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两名设计策划人员;
2.5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和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
2.6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15日至4月20日,上午9:00至11:30及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盖章)及购买人本人有效证身份证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3.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百元整(¥300),售后不退。外地投标企业,不方便前来购买的,可以通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请在购买时咨询招标代理公司(注意:通过汇款购买招标文件的,汇款账户必须为投标人的企业账户,不接受个人账户汇款,同时须在汇款单附言栏中注明所汇款项对应的招标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同时在完成汇款后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26日10:00时(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3535号联通大厦1102室。请将投标文件密封后于规定时间前送达,逾期送达及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截止时间前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结束后,将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退还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招标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授权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3535号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幸福街交汇南环城路1655号中东财富中心409室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帐号:****************
出售招标文件联系人:李兴琪
联系电话: ****-********
项目负责人:许赫然、杨欣
联系电话:186*****588、186*****028
邮箱:shtxzb_jl@163.com
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4月15日
发布单位 :中国联通吉林省分公司
标签: 中国联通 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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