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朱河镇芦陵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2024年朱河镇芦陵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为规范我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在校师生权益,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食堂财务管理及成本核算的意见》、《监利市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定点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特成立朱河镇芦陵中学大宗物资招标领导小组,具体工作内容公示如下:
一、招标领导小组:
组长:陈红才
副组长:刘国洪、羿斌、解新红、李训杰、张炯
成员:张炯、秦为龙、杨思猛、田少锋、赵训方、邵阿新、朱倍、郑为、龚德刚、教师代表、家长代表
芦陵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评标会议记录、现场录像组:
组长:解新红
芦陵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实地察看组:
组长:刘国洪
芦陵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评标监督组:
组长:李训杰
芦陵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评标竞价记录、宣布组:
组长:张炯
芦陵中学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评标资料审核、物资查验组:
组长:羿斌
二、招标项目:
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果品类、半成品类、猪肉及牛羊肉类、禽肉禽蛋类、干货、调味、米面粮油类、水产类、冻品类、厨房清洁用品、餐厨辅助用品、一次性餐饮具、塑料袋(食品级)等,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采购订单为准。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国家主管机关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且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3、投标人是生产商的,鲜冻猪肉类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鲜、冻分割畜禽肉类、鲜禽蛋类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肉类调理品以及水(海)产品(加工类)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含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提供所代理的生产商的上述材料;
4、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依法按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
8、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2月1日
五、评标时间:
2024年2月2日上午9:00
六、招标公示:
2024年2月3日至7日
七、签订合同:
2024年2月17日
联系人:135*****116(刘)136*****238(张)
监利市朱河镇芦陵中学
2024年1月29日
标签: 食堂大宗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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