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厂外电力和场外取水工程钢材采购第二次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厂外电力和场外取水工程钢材采购第二次
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
厂外电力和场外取水工程钢材询价采购(第二次)邀请函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厂外电力和场外取水工程钢材采购(第二次)进行询价采购,兹公开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响应人参加。
一、项目编号:JHDL-ZB-2024-09
二、项目名称: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厂外电力和场外取水工程钢材采购(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本次询价采购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52.95万元。(大写:伍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
四、结算
1.本次钢材实行浮动单价结算。
2.结算单价为材料发货日(即:双方现场签领或电话、信息、邮件等电子讯息确认发出之日)我的钢铁网(https://www.mysteel.com/)“宜宾市场建筑钢材价格行情”(简称收货地)公布的钢材市场价(基价,包含材料费、税金以及送到市内工程的价格),加上本次投标报价中的相关费用,即结算金额=基价+其他费用(供应商的管理费、利润等其他全部有关费用以及供应商履行该合同的费用)。
注:材料发货日(即:双方现场签领或电话、信息、邮件等电子讯息确认发出之日)钢材市场价双方需签字确认,签字材料作为结算材料之一。
3.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收货地公布的个别采集点价格数据明显失真时或购货方所需材料规格、型号、材质不在公布范围内,合同双方本着公平、公正、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五、采购范围:钢材约100吨,含镀锌接地钢材(具体详见采购材料清单)。
六、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甲方需求分两次供货。乙方接到甲方送货通知单(原件或扫描件等)后,乙方在3日内按送货通知单要求送货到甲方指定收货现场。
七、交货地点:宜宾市兴文县五星镇宜宾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环保发电项目(一期)项目部。
八、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质和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投标产品的供货能力。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报名方式、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
(一)平台注册。响应人先登录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进行注册。(未注册响应人,将无法在该平台发布成交公示,若发生未注册不能公示情形,视为放弃成交资格)。欲了解注册及参与流程请查看平台首页“服务中心”查看响应人操作手册,或咨询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的客服热线:400-000-2772。
(二)报名方式:在线报名
获取途径:注册后点击“响应人登录”填写登录账号及密码-依次点击【招选管理】-【招选公告】-【选择单位】-【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请各响应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三)获取询价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报名截止时间):自2024年02月31日至2024年02月02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四)获取询价文件的地点方式: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下载询价文件。报名费用: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需缴纳询价文件资料费¥0.00元(大写:/)。
十、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4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响应文件加盖鲜章后,以电子扫描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qq.com。
任何原因导致供应商未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成功递交响应文件而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响应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上述要求获取本询价文件,否则均无法参加该项目。
十一、报价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资格审查资料(含营业执照)
(2)承诺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报价函
所有资料均应加盖企业印章,未按规定对采购人的需求做出响应的,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评审标准
1.询价评审小组组成:采购人内部成立询价评审小组,小组由3人单数组成;
2.评审方式:采用最低价成交法。
十三、中选方式
参与询价的响应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交询价报价文件相关资料,并报送一个不可变更的报价,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要求的报价资料,评选出最低价为本次采购的中选单位。
开选地点:宜宾市叙州区绿地控股中心大楼8楼
十四、发布媒体本次公告在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十五、技术要求
1.全部产品均应符合国家及地市相关标准、规范。
2.供货方交货时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的材质单、检测报告和合格证。
3.需按采购方材料清单下料。
十六、款项支付
1.合同生效后,甲方3个工作日向乙方支付15万元(大写:壹拾伍万元整)作为预付款(乙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材料分批次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每批次材料到场确认后,以乙方提供的该批货物的材质单、检测报告、合格证和双方签字的验收清单结算货款,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当批次全部货款(每次抵减预付款的50%)。
十七、发布媒介
宜宾市国有企业数字化招采平台(https://yibin.tfygcgfw.com/)、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官网。
十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宜宾市叙州区金沙江南路178号绿地中心8楼
联 系 人:余先生 吕女士
联系电话:0831-*******
电子邮件:**********@qq.com
附件:1.采购材料清单
2.报价文件格式
3.合同草案
四川九河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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