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路灯照明灯饰建设有限公司地铁站点路灯回迁工程灯杆灯具采购项目

郑州市路灯照明灯饰建设有限公司地铁站点路灯回迁工程灯杆灯具采购项目

1.采购条件和方法

1.1采购条件

郑州市路灯照明灯饰建设有限公司地铁站点路灯回迁工程灯杆灯具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郑州市路灯照明灯饰建设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实施公开竞价采购活动。

1.2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2.采购内容和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路灯照明灯饰建设有限公司地铁站点路灯回迁工程灯杆灯具采购项目。

2.2 交货地点:郑州市域内指定地点。

2.3项目概况:郑州市路灯照明灯饰建设有限公司为郑州市地铁3号线海滩寺站、6号线桐淮站路灯回迁工程承接人,本次采购的灯杆灯具用于上述两地铁站点路灯回迁工程。

2.4采购内容和范围:灯杆灯具(投光灯和路灯)制作及供货,含包装、运输、卸货及配合调试,具体规格型号及样式详见附件1图纸。

2.5交货期:乙方应在收到采购人订货通知后12个日历天内供货到指定地点。

2.6质保期:2年,自本工程移交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之日起算。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2.8其他:无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灯杆加工制造能力(提供具备灯杆加工制造能力的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

3.2业绩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具有高杆路灯供货业绩至少一项。供应商应提供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内容、签订日期及相关标的内容)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上述材料不全或不能依据上述资料信息判定业绩指标的,该业绩不予认可。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3.3.1被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列为限制中标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供应商。3.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同一标段的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从采购公告发布起至2024年2月 3日 9:00 止(北京时间)。

4.2获取方式

采用电子邮箱方式发送。供应商填写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格式见采购公告附件1),在获取时间内发送至电子邮箱zzgyjtcgbgs@163.com,并电话告知。电子邮件主题及采购文件领取信息表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我公司收到资料后,向供应商电子邮箱发送采购文件。

4.3采购文件工本费:不收费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 3日 14:30 (北京时间)。

5.2线上递交 以电子邮箱方式递交:响应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电子邮箱zzgyjtcgbgs@163.com。响应文件电子邮件主题及响应文件电子文档(PDF版本)统一命名为“项目名称(可简写)+供应商名称”字样。邮件正文需注明供应商联系人和联系电话,便于采购人联系供应商获取响应文件电子文档密码。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zzgyjt.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郑州市路灯照明灯饰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 136*****227

邮箱:zzgyjtcgbgs@163.com

投诉受理单位: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工作部

联系方式:0371-********

标签: 工程灯 回迁 灯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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