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九和村、坑贝村9.8708公顷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九和村、坑贝村9.8708公顷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公众参与信息公示
为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促进地区经济、文化发展,拟征收中新镇九和村、坑贝村的集体土地,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分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中办发[2012]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切实维护和保障被征地原权属人的合法权益,做好合法征拆、合理补偿、维护社会稳定,特设本次调研,感谢您的配合。
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面积、用途具体如下:
(一)土地征收基本情况
本次征收的土地分别位于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九和村、坑贝村。土地征收面积9.8708公顷。土地产权人为九和村梅园前进股份经济合作社、梅园对面股份经济合作社、梅园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梅园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梅园老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横屋股份经济合作社、下山股份经济合作社、新一股份经济合作社、新二股份经济合作社和坑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崔屋股份经济合作社。拟规划用作区域公共设施用地和商业、商务用地。征地信息如下:
地块 | 社名 | 面积(公顷) |
地块一 | 九和村梅园前进股份经济合作社 九和村梅园对面股份经济合作社 九和村梅园第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九和村梅园第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九和村梅园老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九和村横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九和村下山股份经济合作社 九和村新一股份经济合作社 九和村新二股份经济合作社 | 6.2703 |
地块二 | 坑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0.6897 |
地块三 | 坑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坑贝村崔屋股份经济合作社 | 2.6462 |
地块四 | 坑贝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0.2646 |
项目区位如下: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事项实施的态度;2、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3、该事项实施对当地社会稳定有何主要风险;4、公众的其他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对象为项目周边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项目征收单位和咨询机构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有效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项目主管单位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主管单位: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分局
联 系 人:钟工 联系电话:020-********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光明西路108号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覃工 联系电话:020-********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金菊路1号201室
国众联建设工程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6日
标签: 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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