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竞选管理人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竞选管理人公告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人民法院
竞选管理人公告
(2024)鄂0505破申1号之一
债务人宜昌天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和《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之规定,决定由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处在编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隶属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级以上管理人中以摇号的方式确定管理人。现公告如下:
一、初步认定的企业基本情况
(一)企业登记情况。原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0年4月27日经宜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设立,由31名自然人股东实缴出资,注册资本*****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蒋远华,公司住所地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经营范围为工业投资管理。期间,公司历经多次变更登记。2012年6月29日,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住所地由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变更为宜昌市猇亭区云池居委会。2021年6月2日,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股东由31名自然人变更为宜昌泰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宜昌泰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系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蒋远华变更为陈腊春。2023年9月12日,宜昌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宜昌天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越公司),并迁移至宜昌市猇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
(二)企业资产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天越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0.1元,负债*********元,所有者权益-*********.9元,其中未分配利润-**********.9元。该公司目前无办公场所,无工作人员,无财产,已停止营业。债权人有4名。
2024年1月8日,经湖北华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截止审计基准日2023年12月31日,天越公司账面资产总额为0.1元,负债*********元,所有者权益-*********.9元。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机构为编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隶属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级以上管理人。
(二)申报机构及其人员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
(三)申报机构和从业的专业人员最近3年内没有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四)不得违反《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选任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管理人的中介机构,应予申报期限届满前向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报书(一式两份)及申报书内容对应的证件、资料。逾期不予接受。
(二)申报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报机构拟定的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计划草案等。
2.初步报价方案。
3.自愿接受法院对管理人报酬调整的承诺书。
四、选任方式
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机构的材料进行审核,然后在符合报名要求的机构中随机摇号选出管理人。
五、申报时间
诉讼资产网上报名、线下提交报名资料至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二楼六号窗口。申报及提交资料期限截止至2024年2月2日下午17时。2024年2月4日网上摇号。
联系人:韩璐(司法鉴定处) 联系电话:0717-*******
特此公告。
2024年1月31日
标签: 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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