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被装物资及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被装物资及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一、项目名称:高新区(新市区)公安分局被装物资及手机取证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文件编号:XJTF(GK)2016ZF51 三、招标内容:第一包:被装物资;第二包:手机取证设备; 四、采购预算:第一包:69.204万元;第二包:21.8万元;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有效的经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营业执照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 (3)有效的经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4)有效的经年检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当地公证处出具的此资质的公证书原件; (5)开标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6)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备注:报名时提供(2)-(6)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六、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2日 (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 七、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6年5月6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高新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招标公司名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十一、招标公司地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21楼J座 十二、联系人:覃德娟 联系电话:****-*******转8010 传 真:****-*******
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