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东丽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辅助服务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东丽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辅助服务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东丽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辅助服务 (项目编号:DLGP-A-*******)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01月31日 发布来源: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项目概况
东丽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辅助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GP-A-*******
项目名称:东丽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辅助服务
预算金额:295.9万元
最高限价:295.9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预算(万元) 最高限额(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50.6 50.6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协助开展东丽区行政区域内的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2包 122.65 122.6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协助开展东丽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消防验收竣工备案。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第3包 122.65 122.65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协助开展东丽区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消防验收竣工备案。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注: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或开标前三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须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应提交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一个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或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 4、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5、投标人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第1包至第3包投标人均需满足上述1-6项特定资格要求。 6、本项目第1包除上述1-5项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认定证书,审查业务范围包含房屋建筑一类;本项目第2和3包除上述1-5项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还应具备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完成备案,其单位类型须包括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和消防安全评估,并提供网页截图; 8、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每包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到 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方式:现场获取: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合格供应商截图加盖公章。3)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章。4)根据具体包号的资格要求准备相应材料。5)《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携带上述材料现场领取。(注:购买招标文件前,请先电话咨询,再前往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电话:022-********)。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机关
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先锋路1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丽锦道136号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晶鑫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31日

标签: 辅助服务 消防验收 DLG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返回首页

收藏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