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讷财采投处1号

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决定书讷财采投处1号

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C[TP]********

二、项目名称:二克浅镇富乡村农用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黑龙江骏洋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萨尔图区团结汽配城A20-18号商服

被投诉人:讷河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讷河市城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

被投诉人:讷河市二克浅镇人民政府

地址:讷河市二克浅镇人民政府

相关供应商:哈尔滨九零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嵩山路107号赫时小区(会展中央建设项目)1栋1单元8层7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关于讷河市二克浅镇人民政府二克浅镇富乡村农用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C[TP]******** 包号:1)的投诉事宜,本机关已依法受理。主要投诉事项如下: 投诉事项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本项目中标人哈尔滨九零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产品不存在。 投诉事项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本项目中标人哈尔滨九零科技有限公司中标产品第2-4项市场调查及网上查询均无此品牌及规格产品,上述三款产品生产厂家也不具备生产本项目投标产品的相应资质。 投诉事项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 。本项目中标人哈尔滨九零科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涉嫌伪造;中标产品品牌与产品生产商所生产的产品使用品牌不符。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经研究,本机关作出以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1、2不成立。投诉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规定,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3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二条第(四)款的规定,由于本项目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六、其它补充事项

执法机关名称: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4 年 01 月 31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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