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门头沟区紧急工程管理办法》、《门头沟区紧急工程合格承包商名录库管理办法》,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项目进行比选,特征集合格的承包商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

2、项目编号:MCJJGC2016-2

3、项目内容: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工程

4、项目规模:小型工程

5、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30日,竣工日期2016年6月28日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6、范围: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显示的全部内容

7、项目实施地点:人民法院诉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8、本项目控制价:*******.24元

工程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超过控制价的比选将被拒绝。

二、承包商资格要求

1、门头沟区2016年-2019年紧急工程施工总承包名录库第一包建筑工程入围承包商;

2、参加本次比选要求承包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在承包商单位注册,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不在在建工程任职。

三、报名时间、地点:

1、入围承包商自愿报名,报名时间:2016年4月18日9:00至 2016 年4月19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报名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bjmtgcg.cn); 

4、承包商资质审核及职业情况确认:

本项目比选前,需对承包商的主要负责人进行资质审核及职业情况确认,确保具备承揽能力及不存在其他承揽工程的行为。承包商提供的相关信息资料将被提交至住建委审核,资料中应包括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的具体情况(需装订加盖公章并密封)。

以上资料请于2016年4月19日下午17:00前送至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一层108房间(门头沟区双峪路39-1号)。

四、比选邀请人的确定:

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承包商大于3家(含)少于5家(含)的,全部发出比选邀请书;5家以上的由项目单位通过随机方式抽取5家,发出比选邀请书;报名少于3家的,再次发布比选公告。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北京市门头沟区公共工程服务中心

地 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42号

联 系 人:王然 联系电话: ***-********

传真:***-********

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北京市门头沟区双峪路39-1

联系人:纪雪阳、索镜 联系电话: ***-********

传  真:  ***-********

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年4月15日

注意事项: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详细报名程序见中心外网资料下载栏目《供应商操作手册》,请按操作手册要求进行投标报名。简要说明如下:

如确认参加本项目比选,需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供应商》平台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请打印《报名成功通知单》传真(电话:61805154)至采购中心。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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