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公交营运车辆车载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含盲区监控竞争性磋商公告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租赁公交营运车辆车载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含盲区监控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租赁公交营运车辆车载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含盲区监控)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其他商务服务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4年01月31日 17:0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06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2月20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预算金额 | ¥2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芦宏慧、吴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7*****868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福新公交枢纽站内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谢先生05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芦宏慧、吴萍177*****868 |
项目概况
租赁公交营运车辆车载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含盲区监控)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HR*******
项目名称:租赁公交营运车辆车载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含盲区监控)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车辆数(部) | 合同包 预算金额(元) | 磋商保证金(元) |
1 | 1-1 | 租赁公交营运车辆车载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含盲区监控) | 105 | 5985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1月31日 至 2024年02月0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
方式: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2)。通过转账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所要购买磋商文件的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发送至本公司邮箱(fjhrzb@126.com),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0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采购文件、代理服务费和磋商保证金缴交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资格标准:
明细 | 描述 |
a1磋商响应声明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3营业执照 | 1、供应商应为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供应商加盖其单位公章。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4财务状况报告 | ①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a、b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以本文件第五章为准。 |
a5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6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①供应商提供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或暂缓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
a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供应商应如实对其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9无行贿犯罪承诺函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a11磋商保证金 |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 |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新公交枢纽站内
联系方式:谢先生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洪路518号恩特楼A-403
联系方式:芦宏慧、吴萍177*****8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芦宏慧、吴萍
电 话: 177*****8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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