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北方片区300t起重船组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北方片区300t起重船组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海油发展-船舶与环保品类部-清洁能源公司北方片区300t起重船组租赁服务专有协议-202*****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填写到月)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清洁能源公司北方片区300t起重船组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 1、采购内容:清洁能源公司北方片区300t起重船组租赁服务专有协议。 2、需求清单:详见附件技术要求; 3、本项目地点:北方片区(长江口以北海域),具体以招标方指定地点为准。 | 2024年02月 | 1、营业执照要求: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近三年( 2021 年- 投标截止日 )至少已完成 1项船舶服务或租赁业绩,提供合同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封面、合同信息页、签字盖章页、完工证明(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或其它有效证明文件)。(乙方为分公司的,须提供本单位的业绩证明文件。) 3、船舶要求: 1) 船舶所有权要求: 船舶应为自有或租赁,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1)如为自有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如为共有船舶,投标人应为所有权人之一。 (2)如为租赁船舶:提供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与船东或船舶运营公司签署的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或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即可,若投标人提供船舶租赁合作意向书,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合法有效的船舶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 (3)船舶租赁协议或租赁合同应在有效期内,且覆盖2年服务期限要求。 2)船舶参数要求: 船舶入级要求:船舶检验局(ZC)或中国船级社(CCS)入级船舶;起重船舶满载吃水≤3.5m,满足24小时连续作业能力,具体详见附件技术文件要求。 ?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01月31日)至(2024年02月8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某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01月31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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