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曲行审招标核[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恒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东环路(南环路-北环路)、复兴街南段(恒山路-南外环)、恒阳街南段(恒山路-南外环)、嘉禾街(恒山路-南外环) 2.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2.4建设规模与内容: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主要内容为东环路新建雨水管网4976m、复兴街 南段新建雨水管网1610m、恒阳街南段新建雨水管网1722m、嘉禾街新建雨水管网1903m,管径DN400-2400,管材选用钢筋混凝土管,并对破除路面进行恢复。并购置大型移动泵车(龙吸水)排量2000m3一台。 2.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计划总工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人员不得大于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1 00:00至2024-02-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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