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公告
比选公告
为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强化支出责任和效率意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重点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服务工作进行公开比选招标,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单位
名 称: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3年度呼和浩特市园林建设服务中心重点项目部门绩效评价服务
服务期:合同签订后甲方指定时间。
服务费用:******.00元(含税)。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用情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
(六)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报名及比选采购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5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3:30—17:00时内,到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办公楼一楼生产一部递交报名材料。如报名资料符合条件,比选采购文件将在报名截止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报名人预留的邮箱,敬请自行查询并仔细阅读采购文件,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可致电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办公室。
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二)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三)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六)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七)信用截图,网站截图证明材料(网站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
注:
1.所有证件的复印件必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予以确认,证件不全或过期、不符合要求、复印件内容与原件不一致的拒绝接受;
2.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3.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因以上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比选人自行承担。
五、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7日9:30分(北京时间)。
(二)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2月7日9:30分(北京时间)。
(四)开标地点: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二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呼和浩特市园林综合保障中心
联系 人:张女士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丁香路草原丝绸之路公园C区
联系电话: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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