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城镇新星村扬子鳄保护区河道清淤及植被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林城镇新星村扬子鳄保护区河道清淤及植被恢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城镇新星村扬子鳄保护区河道清淤及植被恢复工程,招标人为长兴县林城镇新星村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加补助。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兴县林城镇新星村
2.2招标范围:林城镇新星村扬子鳄保护区河道清淤及植被恢复工程,水塘52116m2、乔木600棵,项目总投资约 22 万元左右,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有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含三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临时)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具有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水利水电叁级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聘用证书
3.3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无《长兴县建设市场不良行为记录和公示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正在公示期间的不良行为。
3.5根据浙江省水利厅浙水建[2013]31号文的有关规定,企业在参加投标前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本企业的相关信息;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2016年4月 18 日到2016年4月 20 日(双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持①单位介绍信②营业执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及B类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③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公示的本企业的相关信息(提供网页图片)④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万宏小区1幢2单元414室(水文路,原老长途车站对面)报名(截止时间后恕不受理)。
5.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兴县林城镇新星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135*****879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卢工 联系电话: ****-*******
长兴县林城镇新星村经济合作社
浙江大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4月 18 日
标签: 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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