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中油渤星2024年AMPS选商项目
天津中油渤星2024年AMPS选商项目
本招标项目天津中油渤星2024年AMPS选商项目,招标人为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该项目全部由招标人出资,项目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AMPS物资采购的集中资格入围招标,满足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生产需要。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
(1)招标产品:AMPS(2-丙烯酰胺-2-甲基丙磺酸)。
(2)预计数量:1000吨;预计金额:2400万元。
2.4 交货期:投标人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分批供货,每批次交货时间为下达采购订单后5日内。
2.5 交货地点:根据任务需求随时调整,天津塘沽,山东广饶、山东淄博及河北唐山。
2.6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7 主要技术性能要求或技术方案:
(1)货物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产品规格 | 主要技术要求 |
AMPS | *1. 外观:白色结晶粉末或粒状固体,无板结现象; *2.产品级别:优等品; *3. 纯度:≥99.0%; *4. 铁离子含量:≤5ppm* |
注:技术指标根据检测报告中(制造商出厂检验报告)检测结果值评定。
(2)样品检测
供货商在中标后将样品寄至招标人(附检验报告),招标人检测合格后(包含配伍性试验)方可供货,若检测不合格则为无效入围中标人。
样品制备产品性能指标应达到以下性能指标:
产品主要技术要求 | ||
试验项目 | 指标要求 | 试验方法 |
表观粘度(10%水溶液,20±2℃),mPa·s | 12±3 | 按照GB/T *****-2012中第12章规定的旋转粘度计的测试方法测定。按质量比用蒸馏水将降失水剂稀释10倍,测量温度为20±2℃,读取300r/min的读数即为表观粘度。 |
凝点,℃ | ≤-10 | GB/T 510-2018 |
失水量(80℃),mL | ≤60 | GB/T *****-2012 |
稠化时间(80℃,46.5MPa),min | ≥60 | GB/T *****-2012 |
初始稠度,Bc | ≤25 | GB/T *****-2012 |
水泥石抗压强度(80℃,常压,24h),MPa | ≥14.0 | GB/T *****-2012 |
(3)供应商保证对所提供货物提供保修或保换。质量保修期为招标人验收合格后1年。
2.8 安全环保要求:
(1)包装物、标识、运输要求:全新包装,无撒漏或破损,包装物按照国家规定有完整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净重、保质期等,包装物不回收 ,产品需公路运输;如材料为危化品,包装标识还需有完整的安全标签;
(2)提供货物时,要提供货物的MSDS,包含使用注意事项、应急措施等。
(3)运输和储存货物的过程要防止泄露、防治污染、注意安全装卸。
2.9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付款条件:货物验收合格并获得卖方13%增值税发票后,1个月支付应付货款。
(2)货物验收合格并获得卖方13%增值税发票后,1个月支付应付货款。
(3)订单价格确定方式:本次招标为选商招标,不涉及报价部分。项目在确定样品合格入围供应商后,每次采购该物资时对所有入围供应商进行邀请招标,价格最低者推荐为当次中标的供货商。
订单价格=每次邀请招标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元/吨);投标人报价确定后不可更改。
(4)为保障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需求,采取框架采购协议,执行协议项下订单操作的采购方式,分批次进货。
(5)天津中油渤星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每次采购该物资时按照合同约定计价方式向供应商下达订单。供应商依据订单的数量、单价、交货时间等组织供货,订单和签收单作为收货和结算依据。
(6)验收方式:
① 供应商移交货物时,招标人对货物进行随机抽样,按照技术质量要求中的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各项技术指标不低于指标要求。产品合格,招标人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如检测不合格,供应商应对货物进行无偿更换,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供应商应负责赔偿。
② 供货商应随货物提供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和化学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③ 供应商移交的货物保证与投标时提供的样品一致,若不一致将取消供货资格并做违约处理。
(7)货物产品包装符合《产品包装标识标注规定》及相关规定。包装不符合标准或约定,造成货物毁损灭失或其他后果的,由卖方承担相应责任。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已完成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并提供三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仅接受制造商投标,制造商分支机构的产品视为制造商的产品。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AMPS类货物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应为合同及对应的发票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否则业绩不予认可,若合同和发票不一致,以发票为准;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2.3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将被记录失信分并予以公布,并在招标中作相应处罚,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
暂停投标资格:若8≤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投标人处于暂停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若投标人的累计失信分>10分,将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投标人处于取消投标资格状态时,其投标将被否决。
3.2.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不具有中国石油集团物资供应商准入证或准入产品不涵盖的可以参加招标,须在中标后及时办理准入证方能签订合同。投标人提供中标后及时办理准入证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履约能力: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影响履约能力投标人的行政处罚,评委在评标现场查询。
(3)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银行资信记录和完税情况良好,无履行不良记录。投标人提供以上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06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在工作时间电话联系:**********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和交费。
②此次招标采购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在工作时间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购买招标文件凡支付成功的,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如不满足开标条件需二次报名时,请投标人务必自行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重新报名并交费,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所投标段如招标失败,购买标书费用不予退还。
①购买招标文件采用平台支付,只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自行从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将以普通增值税发票电子发票形式开具,开票信息默认为“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初始录入基本信息(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开票信息等),若以上信息有误,请于开标前确保在平台中修改为正确信息,招标机构将于项目开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发票开具。
③发票获取形式:电子发票默认发送至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预留手机号及邮箱。发票咨询电话:022-********、********。
报名成功后请投标人将公告附件《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以开具发票。
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投标人应在5.2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2月22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5.4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我公司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提交1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企业网银支付向“保证金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汇入昆仑银行指定账户后,投标人须进入项目主控台——投标人电子钱包——分配至本项目(标段),确定投标保证金递交成功。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名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0019
银行账号:269*****171*********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
注意:如您是第一次向昆仑银行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您至少提前5天打款,打款之后务必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同时与项目负责人确认是否成功递交保证金,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的情况,如出现以上问题,请及时致电**********(接通后,请根据语音提示选择“电子招标平台”)进行解决。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补充也在以上网站同时公布。
入围中标人须交纳招标代理费,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大港油田招标中心)
地 址:天津滨海新区大港油田创业三路 邮编:******
联系人:杨工 邮箱:**********@qq.com
电 话:022-******** 手机:166*****552
账户名称:天津大港油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油田支行
意见与建议:022-********
2024年02月01日
附件:确认通知请填写(收款、开票信息承诺书.xls)Excel文件附件,详见公告附件文件。
标签: AMPS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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