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原文链接 |
1 | 关于浙江盛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套光伏电池PECVD石墨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查意见 | 衢开环建〔2024〕2号 | 2024.2.1 | 衢开环建【2024】2号浙江盛远碳素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套光伏电池PECVD石墨舟项目环评审查意见.pdf |
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18日(7日)。
联系人: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化分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70-*******
通讯地址:开化县政政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示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示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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