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县光明水库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示
中江县光明水库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等要求,现对中江县光明水库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8日(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欢迎社会公众对该建设项目选址情况予以监督。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应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否则将其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单位: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德阳市中江县荷花街60号
邮政编码:******
咨询电话:0838-*******
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中江县光明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名称:中江县水利水电技术推广中心
项目建设依据:《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德阳市“十四五”水安全 保障规划>的通知》(德府发〔2021〕13号)
项目拟选位置:中江县太安镇、会龙镇
拟用地面积(含各地类明细):项目总用地17.9818公顷,淹没区用地10.5703公顷,其中,农用地10.3391公顷
(耕地3.465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2312公顷,未利用地0.000 公顷;实际申请用地7.4115公顷,其中,农用地7.0978公顷(耕地3.4394公顷,其中,水田2.6273公顷,旱地0.8121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3137 公顷,未利用地0.000公顷。
拟建筑规模:以发改委立项批复为准
特此公示!
中江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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