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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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XGC-202401-839-CLL)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一、招标条件
本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施工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日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1755.58万元,招标人为中车科技园(长春)有限
公司。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约5.33万m°,总建筑面积约177311.15m,地上建筑面积约
149233.34m,地下建筑面积约28077.81m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附全国
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政务
网站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
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己公告通过延
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
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
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吉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

到2023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
d
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
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建承
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
缴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
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
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6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木项目相
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
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
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
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
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
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文件对提供业绩项目内容全部的要求,
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
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
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H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010
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
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
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
标。
3.10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11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劳资
员(劳务员)】人,【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本单位至2024年1月底连续六个月的(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当月,新入职不足六个月的职工提供入职之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
明》或《个人参保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
息记录,以上人员需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
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
社保人员。: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1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
址https:/wm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
的有效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2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6日16
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戟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
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6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ps://ww.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6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木招标项目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已由吉林省企业投资项
日备案信息登记表以备案流水号为2022122722010003106001项日代码为2212-220100-04
05-58083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车科技园(长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事业自有
资金,资金己落实,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车科技园(长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车辆公司含周边区城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R2-8地块施工:
2.2招标编号:YXGC-202401-839-CLL:
2.3招标内容及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的施工:
2.4工程规模:总建设用地面积约5.33万m,总建筑面积约177311.15m,地上建筑面积
约149233.34m,地下建筑面积约28077.81m:
2.5建设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凯旋路原机车厂内西南角:
2.6计划工期:2024年3月1日至2027年9月13日(最终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招标控制价:41755.58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附全国建筑市
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建设行改主管部门政务网站的

企业资质资格信息公示页),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而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己公告通过延续的建
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
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

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言林省住建厅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资质证书到2023
年12月31日的,有效期延至2024年3月31日: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
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
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攻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
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企业出具的无在建承
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鲜章)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提供《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
费证明》或《个人参保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0年-2022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3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
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
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
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6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须具有与本项日相
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
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
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建筑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
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
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
工作平台查询得到,面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文件对提供业绩项目内容全部的要求,
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
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
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
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吉林省外企业在
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
标。
3.10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11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
书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3人、资料员1人,材料员1人,造价员1人,劳资
员(劳务员)1人,【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本单位至2024年1月底连续六个月的(新成立不足六个月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
标截止当月,新入职不足六个月的职工提供入职之日)《基木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
明》或《个人参保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
息记录,以上人员需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
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
社保人员。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m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
有效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2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2月6日16
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
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s:./ww.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开展交易
活动。己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
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2月26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
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5.3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
锁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进
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
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本项目执行公开开标视频会议模式,各投标单位参加视频会议开标即可,无需至开标现
场(腾讯会议的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
5.5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
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
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
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
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
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2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系统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
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车科技园(长春)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总部基地大厦8楼
联系人:侯先生
联系电话:1810215552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亿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1502室
联系人:鞠女士
联系电话:0431-8054917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e123e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e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车科技园(长春)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富城路228号总部基地大厦8楼
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181021555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亿鑫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经济开发区东方广场万豪东方写字楼1502室
联系人:鞠女士

话:0431-80549177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宝多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
(盖章)
H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低效用地 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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