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永兴镇、石陂镇、临江镇、枫溪乡竹材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邀请书

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永兴镇、石陂镇、临江镇、枫溪乡竹材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邀请书

详情见附件
(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

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永兴镇、石陂镇、临江镇、
枫溪乡竹材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邀请书
(招标编号:XGCG【2024】027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永兴镇、石陂镇、临江镇、枫溪
乡竹材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
他资金270000,招标人为浦城县绿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永兴镇、石陂镇、
临江镇、枫溪乡9个竹材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最高限价为
270000元(每个分解点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300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O01)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水兴镇、石陂镇、临江镇、
枫溪乡竹材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O01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水兴镇、石陂镇、临江镇、
枫溪乡竹材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资质要求:投标供
应商须具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建筑工程
监理资质。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
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规定,《国务院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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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
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
质证书换领对照表》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
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
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
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
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经核查合
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一、关于
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一)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有效期
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中请资质证书有效期
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
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住房
城乡建设部不予受理。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在下放权限内审
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廷续(一)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放权限
内审批的企业资质(以下简称试点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二)下放试
点期间,省厅审批的试点资质(含原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因试点期
间在省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重组分立、跨省变更等事项,己换发省厅颁发的资质证书),
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
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
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三、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
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一)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
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

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
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取消的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详见附件2),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无需办理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
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按照住房城
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实行换证。”【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其他省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等类别的企业
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提供
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
拟)。
(3)业绩要求:不要求,
(4)信誉要求:l、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应在(询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http:/e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2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截图附在响应文件
内。2、须提供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
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声明函。
(5)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并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1日10时00分到2024年02月0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福建省鑫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市浦城县印象梦笔2期1号楼201)购
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福建省鑫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市浦城县印象梦笔2期1号楼201)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福建省鑫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南平市浦城县印象梦笔2期1号楼201)
七、其他
询比采购邀请书
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永兴镇、石陂镇、临江镇、枫溪乡竹材
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询比采购邀请书
致福建广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建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建华厦兴工程管理有限
公司
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永兴镇、石陂镇、临江镇、枫溪乡竹
材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己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贵单位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永兴镇、石陂镇、
临江镇、枫溪乡竹材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
1.2采购人:浦城县绿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鑫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
1.5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永兴镇、
石陂镇、临江镇、枫溪乡9个竹材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最
高限价为270000元(每个分解点监理费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为30000元)。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浦城县古楼乡、山下乡、富岭镇、水北镇、莲塘镇、永兴镇、石陂镇、临江
镇、枫溪乡竹材分解点厂房等工程施工监理。
2.2服务期限: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期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或不低于丙级建筑工程监理资质。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
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规定,《国务院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决
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有效期1年的相应专业资
质证书。工程勘察设计丙级、丁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乙级资质证书,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
三级资质换领相同专业二级资质证书,有关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已取消的工程监理企业资
质证书换领对照表》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换领相应资
质证书的,逾期自动作废。取得有效期1年资质证书后,企业应在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
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
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9月15日前届满的,企业申请延续时,可选择申请资质证书延续5
年有效期或1年有效期,申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的,暂不对企业的注册建造师等进行核查。
企业应在资质证书1年有效期届满前,按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申请延续,经核查合
格的颁发5年有效期资质证书。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未申请延续的,逾期自动作废。
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3)4号),“一、关于
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一)持有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
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其有效期
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
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
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企业于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后再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住房
城乡建设部不予受理。二、关于住房城乡建设部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在下放权限内审
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一)资质审批下放试点期间,省厅在住房城乡建设部下放权限
内审批的企业资质(以下简称试点资质),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继续有效。(二)下放试
点期间,省厅审批的试点资质(含原由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因试点期
间在省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重组分立、跨省变更等事项,已换发省厅颁发的资质证书),
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需在有效期届满前向住房城乡建设部申
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后届满的,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向
住房城乡建设部申请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三、关于我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在审批权限内核
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一)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含委托下放
资质许可事项),其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1日前和2024年12月31日前届满的,
统一延期至2024年12月31日。企业无需申请换领资质证书。(三)《国务院关于深化“证
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明确取消的建设
工程企业资质(详见附件2),其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无需办理延续,有效期统一延期
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后,按照住房城
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实行换证。”【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其他省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物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等类别的企业
资质证书,其资质有效期以资质证书注明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为准,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认定继续有效的,投标人应在响应文件中附上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供应商提供
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格式自
拟)。
(3)
业绩要求;
不要求,
(4)信誉要求: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m.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
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
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供应商应在(询比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
站(http:/n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获取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并截图附在响应文件
内。2、须提供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
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声明函。
(5)承担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建筑工程并须具有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6)其他要求:/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浦城县绿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浦城县绿新林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494号(林业局院内办公楼第四层)
联系人:陈先生

话:1596097277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鑫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址:南平市浦城县印象梦笔2期1号楼201
联系人:卢女士

话:13695062343
电子邮件:/
吴瑜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3072410907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道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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