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已由曲阳县行政审批局以曲行审招标核[2023]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曲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曲阳县恒发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东环路(南环路-北环路)、复兴街南段(恒山路-南外环)、恒阳街南段(恒山路-南外环)、嘉禾街(恒山路-南外环) 2.3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县级财政配套资金 2.4建设规模与内容:曲阳县城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一标段)EPC总承包,主要内容为东环路新建雨水管网4976m、复兴街 南段新建雨水管网1610m、恒阳街南段新建雨水管网1722m、嘉禾街新建雨水管网1903m,管径DN400-2400,管材选用钢筋混凝土管,并对破除路面进行恢复。并购置大型移动泵车(龙吸水)排量2000m3一台。 2.5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现行相关国家规范规定及相关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交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优良。 计划总工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1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一标段的EPC工程总承包工作,包括本项目的设计、施工、设备购置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②施工资质: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1.2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01月01日至开标之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日期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类似项目的设计、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提供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资料(公司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为同一业绩)。
3.1.3财务要求:须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后成立的公司可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禁止参与项目投标;(如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查询);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一项类似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的负责人(项目经理),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3)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工程师注册证书; 注:以上负责人需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社保证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两者可以兼任。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组成人员不得大于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特别说明: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2-01 00:00至2024-02-06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同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主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2-29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创名建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恒州镇惠丰街215号 | 地址: | 成都市金牛区西安中路62号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田瑞涛 | 联系人: | 文子玮 |
电话: | 0312-******* | 电话: | 0312-*******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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