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典镇新坝村水上商业街商铺租赁
李典镇新坝村水上商业街商铺租赁
乡镇(街道) | 李典镇 | 村(社区) | 新坝村 |
组别 | -- | 登记日期 | 2024-01-22 |
是否续租 | 否 | ||
资产类型 | 商铺 | ||
交易面积 | 1000.00平方米 | ||
项目描述 | 该房屋坐落于李典镇新坝村,交易面积1000平方米,流转用途为生产经营,流转期限5年,交易底价为(第一年到第第二年*****元/年,第三年到第五年*****/年)合计******元。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7、不接受联合报名。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新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 ||
项目位置 |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新坝村 | ||
项目四至 | 东至:变电站 南至: 秀清村 西至: 大洋船厂 北至:管制中心 | ||
附属设施 | -- | ||
补充说明 | -- | ||
项目审查表 | IMG_0000.jpg IMG_0001.jpg IMG_0003.jpg IMG_0004.jpg | ||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 IMG_0007.jpg IMG_0008.jpg IMG_0009.jpg IMG_0010.jpg IMG_0011.jpg |
所有权人 |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新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使用权人 |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新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
权属类型 | 集体 | ||
权证编号 | -- | ||
权证年限 | -- | ||
权证名称 | -- | ||
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 | 否 | ||
他项权利人 | -- | ||
他项权利内容 | -- |
报名时间 | 2024-01-25 10:50至2024-02-01 08:50 | ||
报名地点 | 李典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或网上报名 | ||
报名缴款截止时间 | 2024-02-01 08:50 | ||
交易时间 | 2024-02-01 09:30 | ||
交易地点 | 李典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 |
流转期限 | 5年0月 | ||
标段描述 | 该房屋坐落于李典镇新坝村,交易面积1000平方米,流转用途为生产经营,流转期限5年,交易底价为(第一年到第第二年*****元/年,第三年到第五年*****/年)合计******元。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意向承租人身份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的障碍。2、承租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3、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4、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5、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房屋,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房屋,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6、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房屋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7、不接受联合报名。8、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新坝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 ||
交易面积 | 1000.0000平方米 | ||
报名费 | 0.00 | ||
保证金 | 5000.00 | ||
交易底价 | ******.00元 | ||
成交缴款方式 | 转账汇款 | ||
交易方式 | 在线自由竞价正向 | ||
自由竞价期 | 2024-02-01 09:30~2024-02-01 09:40 | ||
出价延时 | 30秒 | ||
加价幅度 | 100元 | ||
底价 | ******.00元 | ||
成交人 | 刘艳 | ||
成交日期 | 2024-02-01 | ||
成交总金额 | ******.00元 | ||
补充说明 | -- |
交易公告 | |
意向受让方承诺书 | |
授权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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