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新城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A5地块综合体1#楼20年整体承租权公开竞租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新城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A5 地块)综合体(1#楼)20
年整体承租权公开竞租
(招标编号: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西省,赣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新城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A5 地块)综合体(1#楼)20 年
整体承租权公开竞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617.12
万元,招标人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岭街道办事处金星村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竞价竞租的综合体(1#楼)商铺总建筑面积为 21427.89㎡(具体按实际测
量或产权证所标面积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新城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A5 地块)综合体(1#楼)20
年整体承租权公开竞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新城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A5 地块)综合体(1#楼)20
年整体承租权公开竞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6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岭街道金星村村民委员会二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8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岭街道金星村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新城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A5 地块)综合体(1#楼)20 年整
体承租权公开竞租公告
我公司定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 10:30 时在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岭街道金星村村民委员
会三楼会议室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新城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A5 地块)综合体(1#
楼)20 年整体承租权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拍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项目编号:GZCQ2024002
二、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新城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A5 地块)(1#楼)
商铺位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赣康路西侧、崇义路南侧,周边有丽景江山、粮食城·风和日
丽、章江返迁小区一、二期、金湾广场、温馨家园等成熟小区,在建小区有台湾城等小区;
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本次竞价竞租的综合体(1#楼)商铺总建筑面积为 21427.89㎡(具
体按实际测量或产权证所标面积为准)。
2、本次招租分共 1 个标的,标的详细信息如下: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新城棚户区改造安居小区(A5 地块)综合体(1#楼)20 年整体承
租权公开竞租 框架结构,地上 9 层;总建筑面积:21427.89㎡ ;起租底价:24(元/㎡/月);
竞租保证金:50 万元
注:1.以上标的均为整体竞租整体承租权,不分拆拍租;2.为确保公共设施安全,维护标的
整体形象,承租人进行商铺室内外装修、广告牌匾设置须通过有关部门核定通过后方能实施。
3.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房屋整体承租权不得转租、分租或借租。
三、标的招租时间、租赁期限:
1、招租年限:二十年,自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算二十周年期满之
日。
2、租金及递增:承租期为二十年,实际租金以招租成交价为准(不含税),分五个合同期递
增,第一阶段为从承租第一年到第六年,无递增;第二阶段为总租期的第七年到第十年,比
第一阶段递增 10%;第三阶段为总租期的第十一年到第十四年,比第二阶段递增 10%,第四
阶段为总租期的第十五年到第十八年,比第三阶段递增 10%,第五阶段为总租期的第十九年
到第二十年,比第四阶段递增 5%。
3、租金起算时间:以租赁合同约定的起租日起开始计算租金,标的物具体交付时间以实际
交付时间为准。
4、租金缴付方式:租金实行每月一付,每个月的 15 日前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下个月的租金,
租金由承租方汇入出租方指定的银行账户,首期租金须于确认交付之日起前五个工作日缴
纳。如逾期未缴纳,超出约定期限之日起七日之内可不计取滞纳金,超过七日后仍拖欠租金
的,每逾期一日,按应缴纳租金的 5‰乘以逾期天数(以实际逾期天数计算)计取承租人滞
纳金,如逾期超过 2 个月仍未缴纳的,视同承租人严重违约,招租人将有权单方面无偿收回
房屋,解除合同并没收承租押金。
5、租赁优惠政策:此标的给予 12 个月装修免租期(即在承租期免 12 个月租金)。
6、承租押金:承租人承租后,租金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准,于确认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缴
交第一年年租金的 70%作为承租押金。合同期满,承租方交清租金及物业管理费(如有)、
水电费、垃圾清运费、卫生费等相关费用后,并经出租方对交还租赁物查验无误后承租押金
在一个月内无息退还承租方。若承租方提前解除合同,视为违约,承租押金不予退还。若承
租方在承租期间对出租方房屋和相关设备造成损害,出租方有权从承租方承租押金中扣除维
修和赔偿费用。
7、经营范围:以企、事业经营、金融、 酒店、商业、办公、科研、文化、福利事业、餐饮、
网吧、娱乐、服务、创业、养生馆、培训等项目为主。承租人不得经营易燃、易爆、腐臭、
有毒、有害物品、扰民、加工厂及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商品。
8、租赁标的物交付标准:按房屋现状交付,且为临时水电,出租人仅提供临时水电接线位
置,临时水电安装等均由承租人自行解决。店铺所有装修费用以及水、电安装开户费用等由
承租方自行承担。
9、优先权设定:此标的无优先竞租权人。
四、竞租方式:
本次招租采取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现场增价竞租,24 元/㎡/月为起租价底价,每举牌一次
在前一次举牌价的基础上增加 0.5 元/㎡/月;一个标的如果只有一个竞租人报名的,租金起
始价应价成交,若有两个(含)以上报名的,将对该标的进行现场竞价,采用增价竞租方式,
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场上最高出价在招租代理三声报价后没有新的更高有效出
价时,则由主持人以落槌的方式确认该最高出价为成交价,最高有效出价的竞租人即为商铺
的承租人,低于起租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五、竞租人条件:
1、具备一定经济实力、信誉良好、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2、竞租人须缴纳竞租保证金;
3、遵守出租方的管理,同意租赁合同各项条款及双方的约定;
4、不接受联合体联合参与竞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标的展示时间、地点:
即日起至招租会开标前,标的所在地自行勘察。
七、本次竞租相关时间及招租地点:
1、竞租报名时间:2024 年 2 月 1 日至 2024 年 2 月 26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4:30-17:00;
2、竞租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27 日下午 17:00 时止;
3、竞租会时间:2024 年 2 月 28 日上午 10:30;
4、竞租会地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岭街道金星村村民委员会三楼会议室。
八、报名和办理
1、有意竞租者请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携带相关原件材料到建中工程有限公司(赣州经济技术
开发区黄金岭街道金星村村民委员会二楼)办理报名手续。需提交的资料详见《竞租人报名
应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2、报名及现场竞租人须同一人,如竞租人因故不能参加现场竞租时,须委托他人参与竞租
并填写授权委托书。
3、竞租人需按时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户名:建中工程有限公司赣州振兴分公司;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开发区支行;账号:36050181016400000522)。报名登记人
及参加开标会代表必须为同一人,缴款备注写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星新城棚户区改造安
居小区(A5 地块)综合体(1#楼)20 年整体承租权公开竞租保证金(可自行缩写)。
4、未竞得人保证金在招租活动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原渠道退还。
5、未达到下列要求的将被拒绝参与竞标,若中标后查实有以下行为的将直接取消中标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作为处罚:
(1)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竞租人或竞租人法人及拟派委托人 36 个月内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
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
(3)竞租人或竞租人法人及拟派委托人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
文书确定义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4)竞租人在招租人以往项目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要求解除合同的。
(5)竞租人在招租人以往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无正当理由停止履约或者不按合同要求履
约的。
(6)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考虑到相关内容无法查询,竞租人需提供一份承诺书(详见附件)。竞租人应当自觉诚实信
用竞租,对竞租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一经查实,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九、招租方式:本次招租采取现场举牌竞价的方式,现场增价竞租,24 元/㎡/月为起租价底
价,每举牌一次在前一次举牌价的基础上增加 0.5 元/㎡/月;一个标的如果只有一个竞租人
报名的,租金起始价应价成交,若有两个(含)以上报名的,将对该标的进行现场竞价,采
用增价竞租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场上最高出价在招租代理三声报价后没
有新的更高有效出价时,则由主持人以落槌的方式确认该最高出价为成交价,最高有效出价
的竞租人即为商铺的承租人,低于起租底价的为无效报价。
十、特别说明
1、招租人(或招租代理机构)所提供的有关资料及说明仅供竞租人参考,竞租人在竞租前
自行对所竞租整体承租权的商铺及相关环境进行细致的现场考察,并同意按现状交付,且应
对经营的商业风险进行充分研判,自担风险。竞租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
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招租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本次招租标的
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本次招租未尽事宜,由招租人及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另行协商。
3、招租代理机构负责解释以上条款,在竞租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和本须知以外的其他特殊情
况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十一、咨询电话
1、招租代理机构: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0797-8284406、18270748517
2、招租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岭街道金星村村民委员会:18170704841
3、未尽事宜以竞租文件竞租规则为准。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黄金岭街道金星村村民委员会
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2024 年 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