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河炼化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2024年-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无损检测框架协议工程检测监测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塔河炼化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2024年-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无损检测框架协议工程检测监测一标段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塔河炼化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2024年-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无损检测(框架协议)工程检测监测(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塔河炼化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2024年-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无损检测(框架协议)工程检测监测(框架协议)招标方案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塔河炼化公司及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2024年-2026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无损检测(框架协议)工程检测监测(框架协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市化学工业园区塔河炼化公司生产厂区

2.2框架协议有效期:3年(自框架合同生效当日起计)。

2.3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框架协议有效期内标段合同估算总金额:200万元(含税)。其中:

2.4.1塔河炼化公司:合同估算金额180万元(含税);

2.4.2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合同估算金额20万元(含税)。

2.5标段招标范围: 为塔河炼化公司2024-2026年油(气)储运设施、新能源地面建设、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民用建筑等及其配套工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辅助配套、安全治理、环保减排、能效提升、设备更新等项目的第三方无损检测(含招标人要求的无损检测的抽检和复查)及进场材料检测。

为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塔河分公司2024-2026年油(气)储运设施、新能源地面建设、炼油化工二类和三类项目、民用建筑等及其配套工程提供无损检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辅助配套、安全治理、环保减排、能效提升、设备更新等项目的第三方无损检测(含招标人要求的无损检测的抽检和复查)及进场材料检测。

2.6本标段确定2名中标人。第一中标人承包份额不低于60%,第二中标人承包份额不高于40%。

2.7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1)炼油化工一类及重点项目;

(2)招标人有特殊要求的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1)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TOFD)及以上且检验检测机构资质及以上且辐射安全许可证及以上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CG)及以上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①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无损检测机构),获准从事CG常规检测、TOFD-衍射时差法超声检测的特种设备检测工作。

②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证书附表包含测厚、硬度检测、铁素体测定、化学成分分析检测能力)。(以此资质为准)

(3)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的无损检测项目业绩(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Ⅱ级及以上、超声波检测(UT)Ⅱ级及以上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的无损检测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

(2)技术负责人持有以下证书,并具备相应业绩: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证(无损检测人员),取得射线照相检测(RT)Ⅲ级、超声波检测(UT)Ⅲ级从业人员资格;

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包含所需专业及级别);

③2020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无损检测项目(单一项目的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合同项下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50万元)的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

3.4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标段投标的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若成功上传的投标文件份数>2份,按照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顺序,最先领取的2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参与评审,其余投标文件不再参与评审。

3.5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4年2月1日 13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4年2月8日 17 时00 分。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2月22日 09 时00 分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6.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2月22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

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新疆库车市天山东路60号;

邮编:******

联系人:方旭敏;

电话:0997-*******

电子邮箱:fangxm.thsh@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北街33号;

邮编:******

联系人:梁婧媛 任思兵;

电话:0371-********、0371-********

电子邮箱:liangjy19@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ortal/#/)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11.异议受理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

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综合管理部

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

方旭敏0997-*******

电子邮箱

fangxm.thsh@sinopec.com

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

2024年2月1日

,河南,郑州市,新疆,库车市,郑州,0371-,中国石化塔河炼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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