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武汉太子君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2户债权的招商及处置公告
关于武汉太子君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2户债权的招商及处置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分公司”)拟对持有的武汉太子君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22户债权进行招商推介并处置,特发布此公告,具体情况见附件。
本次招商推介及拟处置债权22户,涉及本金约55,436.29万元及利息、费用(债权金额的截止日为2024年1月31日),债务人分布在湖北省武汉市、十堰市、襄阳市、荆州市、荆门市、黄冈市、黄石市,债权情况详见附件。
序号 | 分布地区 | 债权本金 | 抵债资产 | 金额占比 |
(元) | (元) | |||
1 | 武汉市 | 152,735,239.41 | 0.00 | 27.55% |
2 | 襄阳市 | 168,963,305.74 | 0.00 | 30.48% |
3 | 十堰市 | 146,912,796.23 | 0.00 | 26.50% |
4 | 黄冈市 | 40,884,524.75 | 0.00 | 7.38% |
5 | 黄石市 | 30,889,998.00 | 0.00 | 5.57% |
6 | 荆门市 | 9,790,937.55 | 0.00 | 1.77% |
7 | 荆州市 | 4,186,102.84 | 0.00 | 0.76% |
合计 | 554,362,904.52 | 0.00 | 100.00% |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我分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上述22户债权信息以相关债权文件约定内容或法院裁判文书或其他法律文书确定内容为准。上述22户债权可组包或单户处置。
上述22户债权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相应购买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分公司联系商洽,任何对前述处置债权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7-********
电子邮件:zhangzhe-hub@coamc.com.cn
我分公司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建设大道718号浙商大厦38楼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027-********(我分公司纪检监察部办公室)
监督管理部门:财政部湖北监管局 电话:027-********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湖北监管局 电话:027-*****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5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4年2月1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
2024年02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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