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营子风电场场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招标公告
和平营子风电场场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16660
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翁牛特旗天汇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翁牛特旗和平营子风电场场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名称:天汇风电翁牛特旗和平营子49.5MW风电项目风电场场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
2. 实施地点:内蒙古赤峰市翁牛特旗梧桐花镇境内
3. 工期: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9月15日
4. 招标范围:风电场场区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 投标人资质要求
6.1 为履行本施工合同,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人”)至少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6.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
6.1.2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专业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6.1.3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1.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施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6.1.5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6.1.6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6.1.7专业技术、设备施工、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安装、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具有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能力。
6.1.8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或供货厂(人)拥有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书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6.1.9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6.2 本工程不允许转包。
6.3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申请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6.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4月15日至2016年4月22日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售价为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同时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帐号信息如下:
开户名称: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开户帐号:7783 5000 9658
汇款时请在备注中明确项目招标编号,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扫描件、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机构。对于未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或上述信息错误导致无法及时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8. 现场踏勘
业主现场踏勘联系人:于文龙 电话:151*****321
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自主进行现场踏勘,请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9.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9.1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前送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宾悦大酒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52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9.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6年5月10日上午9:30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宾悦大酒店(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52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机械设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外大街178号中设大厦7层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138*****211
联系传真:***-********
联 系 人:彭赫
电子邮箱:penghe@mail.cmec.com
标签: 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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