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行政区域 盘锦市 公告时间 2024年02月01日 14:3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02月01日至2024年02月23日
每日上午:15: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09:15(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线上获取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3日 09:15
开标地点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预算金额 ¥15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项目联系电话 0427-*******
采购单位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采购单位地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金城路52号西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427-*******188*****057
代理机构名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427-*******
附件:
附件1 招标文件--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项目.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有效期: 2024-02-01 至 2024-02-23
撰写单位: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撰写人: 张鹤腾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3日 09时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
项目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90,000.00
最高限价(元):1,59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项目

2、招 标 人: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3、服务类型:物业服务(秩序维护服务、保洁服务、餐饮服务、会议服务)

4、服务地点及面积: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地点

建筑面积

1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关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117号

3167.82平

2

驾培综合楼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隆大街123号

4120平

3

盘锦市源头治超治限执法大队

盘锦市大洼区兴盛路47号

1070平

4

盘锦市道路货运执法大队

盘锦市大洼区商业街1号

1416.83平

5

盘锦市客运公交执法大队

盘锦市双台子区旌旗街13号

1080平

6

盘锦市出租汽车执法大队

盘锦市双台子区双兴北路579号

1287.7平

7

胜利塘治超站

盘锦市盘山县羊圈子镇胜利塘围场

1096.13平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

二、服务人员配备

(一)岗位及人员需求: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物业服务项目共需51人

(1)项目经理:1人;

(2)项目助理:1

(3)安全员:2人;

(4)电工:1人;

(5)水暖工:1人;

(6)设备技工:1人;

(7)会服人员:2人;

(8)秩序维护员:15人;

(9)保洁员:10人;

(10)餐饮服务人员:18人;

(二)具体情况

序号

区域

岗位

人数

1

整体项目

项目经理

1

项目助理

1

安全员

2

电工

1

水暖工

1

设备技工

1

2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机关

保安

3

保洁

2

食堂厨师

1

食堂改刀

1

食堂服务员

2

食堂面点师

1

会服人员

2

3

驾培综合楼

保安

2

保洁

2

食堂厨师

1

食堂改刀

1

食堂服务员

2

4

盘锦市源头治超治限执法大队

保安

2

保洁

1

食堂厨师

1

食堂改刀

1

食堂服务员

1

5

盘锦市道路货运执法大队

保安

2

保洁

1

食堂服务员

2

6

盘锦市客运公交执法大队

保安

2

保洁

1

食堂厨师

1

食堂改刀

1

食堂服务员

1

7

盘锦市出租汽车执法大队

保安

2

保洁

1

8

胜利塘治超站

保安

2

保洁

1

食堂厨师

1

9

质监大队

保洁

1

9

合计人数

51

三、服务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保洁服务

1、基本要求

(1)人员要求:工作认真,任劳任怨,积极主动。

(2)工作时间:8:00-17:30(节假日值班)

(3)工作区域:公共区域,包括地面、台阶、墙面、顶棚、门厅、电梯、窗台、玻璃、灯具及开关、楼梯扶手、垃圾桶、花盆、地毯及办公楼门前台阶。

2、岗位要求

(1)着装整齐,干净整洁,执行上下班打卡制。

(2)工作中不准擅离岗位、不得嬉笑打闹、不得吃东西、睡岗等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

(3)工作中讲文明、讲礼貌,态度和蔼,不急不躁。

(4)做好甲方发放保洁备品管理,不得随意放置。

(5)执行周计划保洁清扫计划,杜绝卫生死角。

(6)做好上述工作区域内的保洁工作,包括地面、台面、公共设施、卫生间、步行梯、大厅、电梯间、楼外公共场地等的卫生清扫工作,做好全天的卫生保持工作,始终保持良好、清新的卫生环境。

(7)及时清扫楼外门前台阶的落叶。

3、保洁服务标准

(1)地面:无杂物,污物及痰溃。

(2)门口台阶:无污溃、无杂物、无口香糖。

(3)墙面:无灰尘、灰吊。

(4)花盆:无烟头、无杂物。

(5)窗户缝隙:无杂物,无积灰。

(6)电梯门、轿厢:无杂物,无污渍。定期进行保养维护。

(7)卫生间地面:无水迹、无杂物、无异味。

(8)便池:应保持光亮整洁,无黄溃、残留物及杂物。

(9)镜面及洗手盆:保持干净,无水迹、污物及各种污渍。

(10)垃圾桶、纸篓表面必须保持干净,周围无痰迹,污物及杂物,垃圾满及时倾倒。垃圾袋套袋整齐、美观。

(11)拖布池、洗手池无黄溃、无污逅。

(12)保洁工具摆放整齐。

(二)秩序维护服务

1、基本要求

(1)人员要求:具有一定的观察能力和沟通能力,有责任心。

(2)工作时间:全年24小时值守。

(3)工作区域:办公楼内区域。

2、岗位要求

(1)着装整齐、配饰齐全,按时交接班,不得空岗、脱离、离岗。

(2)熟悉办公楼内单位分布情况及单位职能,掌握单位办公室联系电话。

(3)值岗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得说笑、打闹。

(4)对外来人员来访进行询问并登记,按照接待要求和接待程序进行电话联系,得到允许后通知来访人员进入楼内。

(5)如遇可疑人员要认真盘问,严防无关人员进入楼内。严禁外来人员携带危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楼内。严禁各种形式的推销人员进入楼内。

(6)认真做好文件或物品的收发及交接工作,门卫不得代为寄存物品,重要物品交由办公室保管。

(7)对进出楼内的可疑物品进行盘查、对大件物品进行登记,确认无误方可放行。

(8)定期开展安保知识教育,秩序维护员均具备安全防卫知识及能力。

(9)负责冬季门前除雪工作。

(10)协助业主完成临时性工作。

3、秩序维护服务标准

(1)执行制度要严格,查验工作要细致,处理问题要灵活,要提高处置紧急情况的能力,要文明执勤。

(2)任何来访人员进入办公楼须在《外来人员来访登记表》上进行登记并在取得被访人的同意后可放行进入。

(3)秩序维护员要观察来访人员是否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物品进入办公楼。

(4)来访人员如强行或用其他方式进入,秩序维护员应立即制止。

(5)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执勤,对重点部位采取每小时巡逻一次。

(6)采取定线、不定线变换巡逻方式。

(7)巡逻中做到多看、多听、多嗅、勤走动,保持精神集中、警惕,夜间实行每小时报岗制,并做好巡逻记录。

(8)遇有发生治安、消防、防盗、防水、水浸以及自然灾害等情况,应立即处理,不能处理应立即上报。

(9)检查到重点部位、治安死角时,发现有可疑人员应进行严格盘查。

(三)餐饮服务

1、基本要求

(1)负责每日早、午餐制作。(胜利塘治超站为早、午、晚三餐制作)

(2)餐厅及厨房卫生保洁。

(3)厨房、餐厅设施、设备的操作、管理和维护。

(4)餐厅用品清洗。

2、岗位要求

(1)工作时间为早06:00-14:00(胜利塘治超站为早06:00-19:00)

(2)厨房及餐厅工作人员要持有健康证,保证身体健康,业务熟练、听从指挥。

(3)服务人员要做到热情、周到服务,坚守岗位。

(4)厨房餐厅设施设备每天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5)餐厅、厨房卫生保洁每餐一次。

(6)餐厅物品每月清洗一次。

(7)严格遵守每餐留样制度。

(8)厨房设施设备列入固定资产的以及食堂用物资、清洁材料由招标单位负责提供。

(9)定期对食堂各部位进行消毒消杀。

3、餐厅服务标准

(1)卫生标准

1)个人及环境卫生

①服务人员卫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②环境卫生采取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工负责。

2)食具消毒的方法与要求

用(食)具实行:

① 用清水将食具上的食物残渣洗掉。

② 将食具放在洗涤液中洗刷,用洗具刷除食具上的污物、油垢。

③ 用干净的水将附在食具上的洗涤剂冲洗干净。

④食具消毒时,采用热力消毒法和药物消毒法两类,前者包括煮沸消毒法、蒸汽消毒法、远红外线消毒法等,后者包括含氯消毒和过氧乙酸消毒法等。

(2)出品标准

1)由原料到成品。

①加工人员(厨师、厨工)不用腐烂变质的原料;

②分菜人员不分腐烂变质的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废纸、污物包装食品。

2)成品(食物)存放。

①生与熟隔离;

②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③食品与杂物、药物隔离;

④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四)会议服务

1、服务内容

负责项目会议服务,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做好会中的服务工作,做好会后的物品摆放与清洁工作。

2、岗位要求

(1)要求女性,形象好,有良好沟通能力,着装整齐,干净整洁,执行上下班打卡制。

(2)做好会前准备、会中服务、会后清洁的工作。

(3)制定会议服务标准和流程,并按此开展会议服务工作。

(4)工作中不准擅离岗位,随时做好会务相关需求工作,保持严谨的工作状态。

(5)工作中讲文明、讲礼貌,态度和蔼,不急不躁。

(6)做好会议室备品管理,保证备品充足,并妥善保管。

(7)制定并执行会议室周保洁清扫计划,杜绝卫生死角。

(8)会后第一时间清扫会议室,发现遗留物品立即上交,做好会议室相关电源的开闭管理。

(9)外出要及时报备。

(五)其他服务

1、提供设备保障。提供日常会议用音响设备、大屏设备运行维护及网络技术操作服务。

2、提供绿植保障。提供各服务地点公共区域走廊、窗台盆栽、绿植及日常养护服务。

3、提供清洁保障。每年按季度固定完成四次高空玻璃清洗工作。遇临时性迎检接待任务,按要求不定时完成室内外各类清洁服务。

4、提供餐饮保障。根据甲方加班需求,无偿提供配送晚餐服务。

5、提供维修保障。提供辖区内设备设施巡视及维修保养服务。保证配电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污水系统、办公设施等运行良好。

6、提供水暖保障。提供辖区内水路及水暖设施维护服务。保证用水及供暖正常。

7.提供安全保障。提供24小时辖区内安全巡视巡查服务。遇突发紧急事件须及时上报,并能第一时间妥善处置。

8.提供特殊天气保障。特殊雨雪天气,提供24小时楼前后、场院及甲方要求区域的清雪及推水服务。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中标后,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须由采购人进行复核,经核实后与投标不符,为无效中标。确认无误,双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合同签订后,甲方安排专人对服务人员配备中其他服务项配置工作保证进行考核监督,考核结果记录备案,并对服务不能满足甲方需求不合格情况,给予乙方退出项目服务处理。

四、项目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59万元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按半年付款。(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每六个月为半年)

供方在完成半年标的服务并经需方验收合格后,供方凭税务部门验印的发票(复印件2份、加盖采购人财务专用章)及《政府采购集中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单》、政府采购合同到盘锦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办理付款审核手续后,采购资金由盘锦市财政局国库科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接向供应商支付合同总金额百分之五十(50%)的标的款。

六、服务期限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如供需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不能超过二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服务期满后,采购单位在财政预算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如供需双方同意可续签(续签合同须每年一签),不能超过二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1日 15时00分至2024年02月23日 09时1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2月23日 09时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盘锦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地 址: 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大街金城路52号西段
联系方式: 0427-*******188*****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 址: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东华路77号
联系方式: 0427-*******
邮箱地址: 无
开户行: 无
账户名称: 无
账号: 无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鹤腾
电 话: 0427-*******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行政执法 交通运输 物业服务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