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一期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一期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统计局)以郑港经发投资【202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电子信息产业园B区一期项目监理。
2.2招标编号:XGDZ-GK-*******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淮海路南侧,规划工业四街东侧,规划工业五街西侧,项目总建筑面积*****.31㎡,包含1#楼、2#楼、3#楼、门卫、地下车库(含人防)等。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含土建、安装、市政配套及人防等工程监理,具体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屋面工程、改造加固工程、园林景观工程、外立面工程、给排水、消防、强弱电、电梯、雨污水管网、供配电、室内外标识、配套设备安装等全部内容的监理,以及甲供材料、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的监理服务。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结算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6暂定建设周期:180日历天,以实际建设工期为准。
2.7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和省市验收标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及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督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注册人员查询信息),同时,拟派项目总监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2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的类似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自2020年01月0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6万㎡的类似工业建筑或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需同时提供下述证明材料:(1)加盖甲乙双方章的业绩合同;(2)发票或公示公告截图,提供任一项即可【发票:不低于相应合同总额10%的发票及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中标公告网址及网页图片:仅限于提供《政府采购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县级及以上《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公示结果】。项目总监业绩合同或者(公示公告截图)须至少有1项体现项目总监姓名。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情况,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情况;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书面承诺)。
注: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即:2021年02月22日-投标截止之日),以事实实际发生的时间为准。
3.4.2开标当天由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如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供委托代理人在投标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3年12月的养老保险。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社保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2月02日9时00分至2024年02月0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qh.hnhkgtz.com/)”,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及供应商入库相关事宜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关于暂停线下办理CA证书的通知》以及“帮助中心--办事指南”栏目内《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入库指南》。
4.2招标文件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2月2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qh.hnhkgtz.com/)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平台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5.2线上电子文件制作及上传操作说明详见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帮助中心--平台手册”,电子文件须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系统指定位置加密上传。
5.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的具体事宜: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点击链接qh.hnhkgtz.com//进入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通过登录/注册界面进入不见面开标系统。首次使用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交易主体,应提前调试好设备,提前与平台做好对接。如有问题可登陆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栏目获取系统操作手册或下载附件查看。在系统使用中请严格按照操作手册要求,如有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招采平台工作人员反馈(联系电话:0371-********)。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制作加密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CA锁对本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未能上传成功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4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书、业绩等有关资料,均不再提供原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此做真实性承诺,但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航空港投资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责任。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兴港电子信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护航路交叉口兴港大厦A座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371-********
招标代理机构: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电厂路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田亚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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