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本招标项目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核准的批复》川发改基础[2022]495号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以《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川交许可建【2022】22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业主自筹及银行贷款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概况
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内江市资中县染坊村附近,接G76夏蓉高速公路,对接同期建设的资中至铜梁(四川境)高速公路,经威远县、眉山市仁寿县、乐山市井研县,止于市中区苏坪村附近,接同期建设的天府新区经眉山至乐山高速公路和乐山至荥经高速公路,路线长度93.313公里。
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施工准备期 1 个月,施工期 35 个月,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2.2 技术标准
全线采用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4.0米。桥梁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1级,桥梁与路基同宽;互通立交连接线采用一级、二级公路标准,其它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规定执行。
2.3 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及标段划分
1、招标范围:
资中至乐山高速公路项目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含桥梁荷载试验)的工作。
2、主要工作内容:
本次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含桥梁钢结构检测)、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不含房建、机电)等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和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工作,完成交工验收包含的所有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3、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 2 个标段,标段号为:JGJC1、JGJC2。具体标段划分、起讫桩号、主要工程内容及规模等详见附表一(仅供参考,准确数量以设计文件为准)。
2.4服务期限:
(1)交工验收检测服务期:交工验收检测的过程检测服务期与所检测标段的施工工期同步,即标段开始施工至交工验收后结束;交工验收集中检测要求在收到委托人的检测通知后10天内进场(派驻相关人员和检测设备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质量检测快报和正式试验检测报告。
(2)桥梁荷载试验检测服务期:要求在收到检测通知后10天进场(派驻相关人员和检测设备进场)并做好开展检测工作的一切准备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桥梁荷载试验快报和正式检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
3.1.2资质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部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等级证书,并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或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上述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3.1.3业绩要求:
近五年(自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
(1)独立承担1个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工程交工(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项目(一个合同内投标人承担的工作内容至少同时包括路基、路面及桥梁且单个合同额不小于120万元)。
(2)独立承担1个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工程桥梁荷载试验检测项目且单个合同额不小于50万元。
3.1.4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1.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依法应当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内,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本次招标不接受信用等级为D级的投标人投标。本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信用等级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布的“公路建设”信用评价等级为准。
(2)对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事业单位除外)。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本次招标不接受其投标(通过“信用中国”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链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的结果。
(4)在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投标(提供承诺函)。
(5)不得存在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的状况(提供承诺函);
(6)不得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注:以上(1)至(3)项均以招标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投标截止日投标人信息内容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对2个标段投标,但仅允许中其中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检测单位的选取还应遵循“检测标段回避”的原则,如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均不能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该投标无效。即:
(1)如果检测单位为本项目对应标段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监理试验室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施工外委检测单位(含第三方检测机构)(详见附表二);
(2)如果检测单位与本项目对应标段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分包单位、施工监理单位、施工监理试验室单位、施工单位工地试验室检测母体检测机构、施工外委检测单位(含第三方检测机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上述条件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2 月 2 日 00:00 至2024年 3 月 12 日 09:00 (北京时间,下同),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一: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在“其他类别项目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操作手册》可在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下“服务指南”中的“其他类别项目办事指南”中下载)。
方式二:进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后,从“招标中标”栏中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由投标人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或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网站上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前往,投标人自行负责考察过程中的交通、安全以及相关费用。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4年 3 月 12 日上午8:30~09:00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4年 3 月 12 日上午09:00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第一个信封),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每个标段人民币3万元。
7.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形式。
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上发布。
9.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同时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2)拟在本项目任职主要人员情况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s://ggzyjy.sc.gov.cn/)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s://jtt.sc.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文件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或举报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9.3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成都市武侯祠大街 180 号
电 话: 028-********
传 真: 028-********
邮政编码: ******
行政监督部门: 乐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祥路703号
电话:0833-*******
行政监督部门: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B区
电话:028-********
行政监督部门:内江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兴隆路东段88号
电话:0832-*******
招 标 人:四川乐资铜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临空大道成资渝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邮 政 编 码:******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28-********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省川交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横街1号
邮 政 编 码: ******
联 系 人: 易先生
电 话: 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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